作者PPbaby (小P姊姊~大P姊姊~東方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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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Gossiping版主ppbaby
時間Fri Jan 13 16:08:03 2006
※ 引述《MayukiLee (Yuki)》之銘言:
: 一、關於感想文:
: 1、是版主自己告訴我可以把文章偽裝成八卦文po版,
: 並且此串討論裡有眾多非八卦文也是如法泡製,版主不處置其他人只處置我,
: 個人認為版主執法不公。
我向來不允許感想文 再您的第一篇我已經有水球先行告知
且第二篇依然故我 又違於本版所容許的八卦
: 2、版主說他讓其他偽八卦文存在的理由是為了讓大家了解事情可能的發展,
: 個人認為個人原文裡提到懷疑s網友是自己找記者爆料,
: 與s網友利用八卦版鬧大新聞,同樣符合版主所說的,
: 讓大家了解事情可能發展這項“條件”。
但是您整天都是在質疑s版友 真的是"了解事情可能發展"?
槓遑論您是否有爬文先行求證其版友原意?
: 二、關於挑釁s網友:
: 個人在給s網友那段話前曾經加了“奉勸”兩字,
: 並且我指出我希望她不要再鬧下去是為了她未來的工作考量,
: 我還認為她若是一再鬧大,銀行勢必不會輕易罷休,
: 最後還加了若是她不需要靠賺錢養自己,那就算我多慮。
: 基於以上,個人不認為我有想挑釁任何人的意圖。
我在上篇已經有指出我認為挑釁部分 以下節錄
以上就我來認定 很難不構成挑釁 "目前看來她根本就是有心要越鬧越大越好"
"搞不好是她故意去洩露給她記者朋友的"
: 三、關於所附八卦非討論議題:
: 八卦版的版規並無規定討論的八卦必須是公眾人物+公眾人物才可討論,
: 換句話說,我若是今天出來講個,我隔壁鄰居請馬英久吃鮑魚。
: 這也算是馬的八卦,所以可以講。
: 我想我講s網友有可能認識版主,與我上述所提的例子一樣,
: 這都是公眾人物+非公眾人物組合的八卦,既然如此,
: 那為何我鄰居請馬英久吃鮑魚可以講,而且這還被認為是馬英久的八卦,
: s網友可能認識版主不能講?並且不能說這是s網友的八卦?
這樣說不通吧
如果馬英九認識的有人在某次事件中 被其中一方人莫名奇妙抓出來說
馬英九跟她吃過鮑魚 而且又是在馬英九在包某工程的時候
對不起 我怎嚜想 都是在影射些什麼
: 四、關於版主指控我抹黑污衊版主:
: 個人只說s網友可能認識版主,
: 請大家自己想也是因為我並無直接證據證明s網友的確認識版主,
: 只是指出她們有可能認識,因為盈月的關係。
: 至於其他人要怎麼解讀猜測,甚至延伸想像一堆有的沒的,似乎與我無任何關聯,
: 並且在我原文裡面所噓的推文中,也沒有人認為我在暗示版主包庇s網友。因
: 為我只是指出“她們有可能認識”,僅此而已。
: 個人認為僅憑個人此句話+檢舉討論串不符八卦性+與版主的水球對話
: 便斷定個人意圖暗示網友版主不公,完全沒有任何道理。
: 以上為個人針對p版主指控的回應,我認為相關的論點一直在重覆出現,
: 所以除非組長們認為我還需要補充什麼之外,我想請恕我就不再多做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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