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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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ainori版版主QUIBECK版主水桶判決申訴
時間Tue Dec 27 14:01:17 2005
對於已經答辯完畢的辯論
又再回覆文章
在此先跟組上抱歉
但是
在ainori看板中
有著三篇新發表的文章
分別是
7452 + 412/26 shinmori. □ 阿英的信(原文,有雷)
7460 M 712/27 DTKL □ 阿英的信(中譯,有雷)Part1.阿瀧~~小奈
7463 + 112/27 nacchi. R: 阿英的信(中譯,有雷)Part1.阿瀧~~小奈
假如我們在該看板搜尋"信"這個關鍵字
可以看的出來 所謂的信
是
參與者回國後寫給參與期間同伴的信
這三篇文章標題透露的訊息
與我當初在內文所透露的 毫無二異
皆為"阿英現在已經回國了"
但是這三篇文章卻毫無被警告
這是在
標題放地雷 屬於一等一的大忌
很明顯看的出 兩位版主在爭議開始雷文的認定
與其他版友文章的認定過程中 就有了不同的標準
如果此雙重標準存在
那麼其水桶公告文中
"發文不當觸犯第九條板規"
"修文內容對第九條板規表達強烈不滿"
這兩條就完全是錯誤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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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時候我不知道該露出什麼樣的表情....
我想,我只要笑就好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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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96.119
※ 編輯: iamex 來自: 61.64.96.119 (12/27 14:01)
※ 編輯: iamex 來自: 61.64.96.119 (12/27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