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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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ainori版版主QUIBECK版主水桶判決申訴
時間Tue Dec 27 03:37:24 2005
※ 引述《iamex ()》之銘言:
: ※ 引述《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之銘言:
: : 修文已經被你刪除了
: : 本板無法找證據
: : 不要自打嘴巴
: : 換言之, 證據被你消滅了
: 這...攻擊言論是你的指責
: 沒保留證據是你家的事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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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性字眼
仍然無法正面回應
: 別說我沒有攻擊了
: : 不容投機客=/= 不容投機客 iamex
: : 不要一再對號入座
: : 本板也不想一再回應
: 首先 會轉這段 是因為在本版第180篇
: 我的回文中
: Q版主指稱自己"沒用過"投機客"這字眼 不可誤導組務判斷"
: 不過後來他改過文章內容了
: 分明是自知說錯話
: 雖然我曾對多篇文章做過編輯動作
: 但全為增加內容
: 無修改任何內文過
: 另外 文字就是有這種問題
: 無法完全讓對方了解
: 不過這段話的的確確讓我覺得受辱
: 就算你不是說我也一樣
: 畢竟這段文章可以解釋成暗諭受信者為投機客
: 誤會都是這樣產生的嘛
: 而玩弄文字遊戲的
: 究竟是誰 我一向有話直說
: Q版主在回信只能給其認為找藉口的我看到的信件內容中聲明
: 本版不容投機客 又指出下次會依版規嚴格執行
: 言下之意不正是暗諭我為投機客!?
: 由於有上面的想法
: 故我自覺受辱
組規 站規 有任何關於不能修改內容的規定嗎?
以上言論不成立
不要對號入座
我並沒有指明某某某是投機客
故不知受何辱
: : 要一直重複一直轉錄
: : 好累唷
: : 要一直回應 iamex 的不實指控也很累人
: 其實我一直以為你不會再回應了
我本不想回應
但iamex 一直發文 故我只是被動回應罷了
總不能讓歪理成事實
: : 我只是想知道刪文後到底還要幹麻...
: : 刪文不代表之前做的事情就能一筆勾銷
: : 對板眾的傷害已造成
: 那麼 我到底要再幹麻
: 我沒說一筆勾消了呀
: 那要我幹麻嘛 又不說
: 一直說有錯有錯
: 我不刪文您到最後還不是只能劣文退回
: 有什麼傷害
: 請提出
您的雷文已經影響到廣大戀巴眾收視的權益
如果您是忠實觀眾應該知道劇情洩漏會對觀賞時有何影響
我並無劣文退回
而如上回文只讓人感覺您不了解敝板風氣
也不知道敝板因為前一陣子的事件
所以加強對雷文的管理
對於自己犯第九條板規毫無悔意
對板眾造成莫大傷害
這就是您的作為
而這也是本板一直以來的方針
故傷害指的就是此事
: : 攻擊字眼的信件勒!?
: : 您沒有保留信件, 本板也無保留信件之習慣
: : 該信無第三見證人
: : 不過也代表此信不存在
: : 更不代表攻擊行為不存在
: ... ... ...
您的無言 更能代表您對於自己行為失當的無言
: : 因為我沒找藉口也沒投機
: : 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找了這些藉口
: : 投這個機 有什麼好處!?
: : 不要對號入座 本板沒有表明您就是投機客, 投機份子
: : 只是本板不歡迎此類行為
: 就算那個引起我不滿的投機客三個字不是對我說的
: 找藉口勒!? 我找個藉口自刪文章?!
您藉口po雷文這件事情只是小事
還說這種消息跟結婚之類的事情一樣
但是, 就如同板規規定
日本進度成員的歸國消息除了結婚之外
一律屬於雷文
這就是您的藉口
: : 另外誰是情緒做事
: : 我承認我是啦 第二封回信洗文章的確是情緒
: : 小事是指"放雷文自己刪除"
: : 鬧版的不當指責的確是大事
: : 鬧板的行為是不是不當指控, 留待組方公斷
: : 不是您個人就能決定的
: 證據都送到您手上了
: 您不保留卻說我刻意隱瞞 湮滅證據
: 而且沒留證據的狀況下
: 您卻一個人(或是兩個人)就"公斷"我鬧版
: 說不過去吧
板主有對板規解釋及裁量權
本板依規形式, 當然有理
: : 是呀
: : 對於網路上的紛紛擾擾 我一向以玩樂的心情對待
: : 因為把這些虛擬的東西太過在意而影響現實人生實在不智
: : 上網本來就是休閒 把回文當遊戲是我的個人嗜好
: : 不過這跟萬年水桶的判決似乎都無關了
: : 請組方好好參考上面這段陳述
: : iamex 把組務當遊戲
: : 把這件事情當作玩遊戲的心態
: : 恐怕讓許多PTT的管理者(板主,組長等管理員)無法認同吧
: : 希望組方可以好好考量
: : 對於他兒戲般態度下的指控
: 遊戲跟兒戲是兩碼子事情
別玩文字遊戲
您只是想打打筆戰
本板不奉陪
一切依規定行事
您的態度已經很清楚了
以玩樂的態度來面對組務
這不是用文字遊戲打迷糊仗就能敷衍了事
: : 是否有必要接受iamex 的告訴
: 我總有這個權力吧...(笑)
當然, 不過對您玩遊戲的態度
組方當然可以作為判決依據
: : 倘若勝訴‧水桶取消 或者 敗訴‧維持原判
: : 相信 iamex 都不會認真對待, 因為這些對他來說都是 GAME
: 你有沒有看過完天堂玩到拿刀殺人的新聞!?
: 有人樂於工作 工作就是他的娛樂
: 甚至能樂在工作中者更能對其工作認真
: 遊戲心態跟認真是兩回事唷
: 我再認真不過了
: 拿心態來作為判決的關鍵
: 我相信公平的組務不會這麼做的
: 老實說判決結果對我的確毫無影響
: 不過難道這裡是比較誰認真點就誰贏的地方嗎
: 不提出新證據 甚至沒提過任何證據
: 一切都是片面的指控
: 被自身情緒所左右
: 這種狀況下 再認真又有何用
: 縱然我心態輕鬆
: 但一字一句皆為斟酌後才發出的
: 並無輕視之意
: 心態本身無高下優劣之分
: 針對這點大作文章
: 未免大驚小怪
如同您在hate版的言論
可以知道您只是想在聖誕夜中找樂子
現在只是想重新證明自己的正當性
但為時已晚
您玩樂的態度已經顯之又顯了
: 另外 針對Q版主最後兩篇所謂的
: 我惱羞成怒的補充證據
: 指控我人身攻擊以及髒話
: 首先那兩篇文章並無違反黑特版版規
: 而在黑特版發文不罵個髒話也說不過去吧
: 也無指名道姓 也沒有明指暗諭此版或是Q版主或是任何人
: 而事實上從我歡樂的文筆就知道我並無惱羞成怒
作者 iamex () 看板 Hate
標題 [狂幹] 哈哈哈
時間 Mon Dec 26 20:48:4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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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輸了也就算了
故意露馬腳給你抓
還真的就死抓不放勒
笨成這樣
以為可以靠這點打我
差點沒笑死我
沒證據就自己吃灰呀
不然吃屎好了
說什麼忘什麼 ]
蟑螂都比你聰明多了
不過我也好歡樂呀......
--
這種時候我不知道該露出什麼樣的表情....
我想,我只要笑就好了吧...................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96.119
1F:→ jamshen1:蟑螂都比你聰明多了 12/26 20:52
2F:→ theyoyo: 蟑螂都比你聰明多了 12/26 20:56
此文還真看不出歡樂何在
發文的時間點也與此案不謀而合
您的語氣真看不出何來無惱羞成怒
是否是針對本板發言, 有識者一見分明
不用混淆視聽
: 實在是不知道隨便從黑特轉兩篇文章來用意何在(笑)
: 而且事實上我還在考慮要不要針對Q版主不經同意隨便轉錄文章的行為提出抗議
: 這是很明顯的 各版都禁止的行為
: 在ainori版中也是如此
: 在此希望以後Q版主不要再隨便不經同意轉載他人文章
: 這是很不好的行為唷
抱歉, 未經同意轉載
但這種玩樂態度必須作為組方參考
法庭上律師蒐證時, 也不可能一一詢得同意
: 最後的最後...
: 只要很久以前就說過不再回應 靜待判決的Q版主不再回應的話就真的是最後
: 總結
: 1.萬年水桶的判決
: Q版主旨稱的罪狀包括四點
: "發文不當觸犯第九條板規">>>已經字刪文章作處置
這代表沒Po文, 文章發出傷害已造成
: "修文內容對第九條板規表達強烈不滿">>>並無違反版規
1.希望大家多利用這個版來討論,禁止任何的罵人髒話及不肖的言論(包括人身攻擊)
本板第一條如上,
而本板可以依據板規做詮釋與裁量
修聞內容對第九條表達不滿, 使用字眼已經觸犯第一條
: "屢次寫信騷擾板主"Q版主並無法提出證據 而事實上 回信只有兩篇 皆是被動的回信
回信=/=寫信 不玩文字遊戲
而您也無法證明您的文章內容無攻擊字眼
: "故按板規依惡意鬧板判處終身水桶"
: 針對此點有個更有趣的事情了 經過友人提醒
: 事實上11/28頒布的原本的版規(該版置底文)為
: 『 ※凡是質疑節目真實性者,一律認定對本版不友善,萬年水桶
: ※雷文的定義,乃是超過台灣最新進度的內容,同義字還有地雷
: ※ptt站規,禁止分享任何有版權的檔案or貼出連結
: 所以本版禁止直接求檔or供檔
: 文章內容有可以直接下載的連結or檔案者一律砍信』
: 而現在的版規()卻為
: 『 ※ 若是新進板友,不懂板規。則視情況輕重而定。
: 凡質疑節目真實性之發言、惡意鬧板,皆認定為對本板不友善,水桶萬年。』
: 也就是原本並無惡意鬧版萬年水桶的版規
: 而版規更新日期為12/25
: Q版主信中指稱"行之有年"的版規 為何要在此爭議時刻更改呢!?
: 就是說萬年水桶的判決 根本毫無依據
: 沒有證據 提不出有我攻擊言詞的文章 說被我消除了 說我自打嘴巴
: 此行為甚至是連法都不合 全部都為版主個人喜好
: 而就算版規之更動無任何問題
: 其鬧版的判定也是荒謬至極....
板規修改並無任何站規組規規範, 不得隨時更改
故修改組規順應目前狀況何誤
鬧板認定由板主自由心證, 此乃板主被賦予的權利
經板主群協商, 認定處罰輕重也是合情合理
何來荒謬, 惟iamex 不知悔改方為荒謬
: 2.Q版主無斷轉載
: Q版主未經過本人同意 便轉錄本人在黑特的兩篇毫無相干的文章
: 還惡意指稱人身攻擊
: 但內文其實並無提及/暗示/明示ainori版或是Q版主甚至g版主
: 但Q版主卻以之為證據作指控
: 關於Q板主無斷轉載我文章我可以不計較
: 但我沒想到有人竟然以為hate的(歡樂)情緒文章可以參考
: 更可以在不知發文原因的情況下將之視為人身攻擊
: 其對號入座之程度令人嘖嘖稱奇
作為鬧板證據, 及組方判決依據之一
轉載並無任何失當之處
時間點巧合到令人匪夷所思
是否針對本人, 由組方認定
: 3.結論
: 無憑無據無法的情形下所執行的
: 萬年水桶之判定 簡直是荒謬
: 另外對於我所提出的眾多疑問也當絲毫沒看見
: 包括
: "雷文自刪後還須何處置"
: "我PO文之傷害程度"
: "是否有實質被傷害的對象"
: Q版主嚴厲的描述對版友已經產生傷害
: 但事實上根本是過分描述的想像
: 不過 還是要肯定兩位版主對該版的付出
: 玩BBS嘛 不是不需要認真
: 而是可以更歡樂的去玩
證明iamex 把bbs當遊戲
想跟板主玩筆戰
其態度之乖張
待組方討論
: 婉轉一點的態度有利無害
: 得饒人處且饒人
: 剩下的交給組上 辛苦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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