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看板Buzz_Service
標題Re: [申訴] tutsau板板主亂判
時間Wed Jun 1 21:41:37 2005
※ 引述《lpyd (我愛飛碟(FM92.1))》之銘言:
: 以下為組長問答,請Tutsau板板主YATEN回答,請原告勿回覆:
═════════════════答覆開始══════════════════
: 1.你取消判決是取消哪一部份的判決?
1-1. 取消針對吐槽板第8922篇中
ahsun的「喔」推文之判決.
1-2. 該無效判決為吐槽板第8929篇, 且已在ahsun解釋後取消判決並修文
證據如下(證據1、證據2)
═════════════════ 證據 1. ══════════════════
TuTsau #8922
作者 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站內 TuTsau
標題 ahsun Mariano42各警告一次, ebor Qpi勸告一次
時間 Sun May 29 23:22:35 2005
───────────────────────────────────────
: 推 moki:完全認同 雪兒版還有人說他正...真是無言 218.175.105.214 05/29
: 推 ebor:他這次真的把自己搞的很恐怖..本來還漫不錯的啊 218.160.32.81 05/29
變相護航, 勸告一次:)
═════════════════我不想紅══════════════════
※ 引述《ahsun (:x)》之銘言:
: : 歷金連林稚齡的腳指頭都舔不到
: : 去死吧 廣告天候
護航, 勸告一次
: : 你快滾出電視
: : 不要再自以為很紅了
: : 馬的你就跟許純美一樣僥倖生存
: : 許純美擺明就是要搞笑的
: : 你自愛一點吧
: 我發現你檢舉我
: 拜託
: 我這板很少來 什麼規矩我不懂
: 但是要攻擊一個人 難免會找人來襯底好吧?
: 不找人來襯 來比
: 文章還有什麼張力
: 只樹立一個人 自己在那邊瞎說 這叫盲目攻擊好吧?
: 要抓變相護航也抓明顯一點的
: 你不用那麼偏執吧?
攻擊板友, 勸告一次
以上兩篇合併成警告一次
═════════════════我不想紅═══════════════════
═
※ 引述《PTTainan (死都要上!!!!!!!!!!!)》之銘言:
: 我在想說
: 為啥金蛆獎
: 他走樓梯時為啥沒跌倒
: 怒啊
: 剛出來的那套服裝真令人想吐
: ◆ From: 218.175.145.5
: → Mariano42:喔 220.137.81.131 05/29
喔你老木, 警告一次
═════════════════我不想紅══════════════════
※ 引述《Qpi (有你真好~^^~)》之銘言:
: 剛剛東風重播時
: 就是遠方鏡頭帶到黃力行時
: 有拍到旁邊一小角侯配岑在旁邊
: 不知道鏡頭剛好有拍到她很沒表情ㄉ和黑人在竊竊私語
: 突然她發現就在自己前面一公尺ㄉ攝影機對準她
: 超誇張的
: 她突然變一個人
: 下一秒歪著頭對著面前ㄉ一公尺遠的鏡頭甜甜一笑
: 超明顯 也有點糗
: 因為在播ㄉ不是她面前ㄉ攝影機
: 她正甜甜做作一笑的畫面
: 是播她本來在講話突然發現最近的攝影機在拍她時的變化
: 怎麼差那麼多壓
: 我對那突然可以甜甜一笑的功力很佩服耶...
注音文, 勸告一次
═════════════════我不想紅══════════════════
--
△ 你好這裡是聯邦好人卡發卡中心 △
● ●
☆ 國語發卡請按"1" 台語發卡請按"2" ☆
◆ ◆
□ 如需鯰姐為您服務請按"0978978"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54
1F:→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2F:推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3F:推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4F:→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5F:推 koshitak:說要版主處理 處理完還挑釁?了不起 61.64.170.115 05/29
6F:推 ahsun:說"喔"表示收到也不行喔 這樣算挑釁? 這板真不能待 218.175.53.110 05/29
7F:推 ahsun:待久了會變得跟某群人一樣偏執 不發文了 不過如此 218.175.53.110 05/29
8F:推 YATEN:有解釋, 判決收回, 但希望以後語氣緩和些 220.229.65.54 05/29
═════════════════ 證據 2. ══════════════════
TuTsau #8929
作者 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站內 TuTsau
標題 ahsun水桶一個月, 並請注意發言語氣
時間 Sun May 29 23:47:54 2005
───────────────────────────────────────
: →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 推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 推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 →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原文推文有解釋因此判決收回, 但希望以後語氣緩和些
═════════════════我不想紅══════════════════
※ 引述《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之銘言:
: ※ 引述《ahsun (:x)》之銘言:
: 護航, 勸告一次
: : 我發現你檢舉我
: : 拜託
: : 我這板很少來 什麼規矩我不懂
: : 但是要攻擊一個人 難免會找人來襯底好吧?
: : 不找人來襯 來比
: : 文章還有什麼張力
: : 只樹立一個人 自己在那邊瞎說 這叫盲目攻擊好吧?
: : 要抓變相護航也抓明顯一點的
: : 你不用那麼偏執吧?
: 攻擊板友, 勸告一次
: 以上兩篇合併成警告一次
再加上幾篇前EmilChau的判決, 合併成水桶一個月
--
△ 你好這裡是聯邦好人卡發卡中心 △
● ●
☆ 國語發卡請按"1" 台語發卡請按"2" ☆
◆ ◆
□ 如需鯰姐為您服務請按"0978978"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54
※ 編輯: YATEN 來自: 220.229.65.54 (05/29 23:50)
═════════════════分隔線。══════════════════
1-3. 在此就8922篇中我所提出的「再加上幾篇前EmilChau的判決, 合併成水桶一個月」
做出說明。
a. EmilChau於吐槽板第8917篇判 ahsun警告一支,
理由:在檢舉中心吵架(違反板規第七、第四條)
b. YATEN 於吐槽板第8922篇判 ahsun警告一支,
理由:i.變相護航, 勸告一支(違反板規第二條<註一>)
ii.回覆板友的發言帶有攻擊性, 勸告一支(違反板規第二條)
iii.吐槽板規第八條:
處分標準:
違反前六條板規之事項,將會受到處分。
本板使用四級處分制度:勸告、
警告、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
處分制度中
同一級處分集滿兩次會提升為下一級處分,
直到永久水桶截止。
iv.由第三小點可證, (i)+(ii)= 警告一支
我於吐槽板第8922篇判定的警告並無不妥之處。
c. 由(b.)可證, 8917篇的警告+ 8922篇的警告= 第8929篇的水桶判決,
我於吐槽板第8929篇判定的一個月水桶並無不妥之處。
d. EmilChau與我發表的警告僅僅相隔 5篇, 且全判於同日,
所以我沒照往例, 在水桶公告中詳列兩篇警告合併成水桶一個月的原因.
═════════════════分隔線2══════════════════
: 2.「喔!」這部分給予勸告是否有相關規定或是判例?
2-1. 最近的判例同樣出現於吐槽板第8922篇,
該篇內容為:YATEN 針對第8888篇中Mariano42推文不當的判決。
證據如下(證據3、證據2<節錄>)
2-2. Mariano42 的「喔」, 與整篇皆吐槽林稚齡的原文對比, 明顯看得出攻擊意味,
因此重判警告一支
(註) 據說, 吐槽板卸任板主Magnoliaceae回信給無理取鬧的使用者時,
因不想多言, 就只回「喔」一個字表達內心的不耐
而我也親眼看見過他使用「喔」推文
可能因此, 現在的PTT 偶爾會看見某人碰上不喜歡的觀點就推文一「喔」了事
此語氣詞已經變成輕蔑或挖苦他人的流行用語之一。
而這也是我差點誤判 ahsun的「喔」勸告一支之因。
═════════════════ 證據 3. ══════════════════
TuTsau #8888
作者 PTTainan (死都要上!!!!!!!!!!!) 站內 TuTsau
標題 Re: 我就是很討厭林稚齡啦
時間 Sun May 29 14:36:30 2005
───────────────────────────────────────
※ 引述《ahsun (:x)》之銘言:
: 抓到怎麼沒當場把她打死
我在想說
為啥金蛆獎
他走樓梯時為啥沒跌倒
怒啊
剛出來的那套服裝真令人想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45.5
9F:→ Mariano42:喔 220.137.81.131 05/29
10F:推 poohyujun:是應該跌個狗吃屎的啦!去死啦 做作女 203.67.89.91 05/30
═════════════════ 證據 2. ══════════════════
TuTsau #8922<節錄>
作者 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站內 TuTsau
標題 ahsun Mariano42各警告一次, ebor Qpi勸告一次
時間 Sun May 29 23:22:35 2005
───────────────────────────────────────
※ 引述《PTTainan (死都要上!!!!!!!!!!!)》之銘言:
: 我在想說
: 為啥金蛆獎
: 他走樓梯時為啥沒跌倒
: 怒啊
: 剛出來的那套服裝真令人想吐
: ◆ From: 218.175.145.5
: → Mariano42:喔 220.137.81.131 05/29
喔你老木, 警告一次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54
11F:→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12F:推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13F:推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14F:→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15F:推 koshitak:說要版主處理 處理完還挑釁?了不起 61.64.170.115 05/29
16F:推 ahsun:說"喔"表示收到也不行喔 這樣算挑釁? 這板真不能待 218.175.53.110 05/29
17F:推 ahsun:待久了會變得跟某群人一樣偏執 不發文了 不過如此 218.175.53.110 05/29
18F:推 YATEN:有解釋, 判決收回, 但希望以後語氣緩和些 220.229.65.54 05/29
═════════════════分隔線3══════════════════
: 3.貴板是否得到三支警告會得到永久水桶?
: 也就是警告一 + 警告一 = 一個月 一個月 + 警告一 = 永久水桶
: 以上請說明。
3-1. ahsun 在發表吐槽板第8922篇(即證據2.)推文之前,
即因連續發表違反板規的文被多次判決,
而於AM11~PM23的短短12小時之內湊滿水桶一個月之處分(見證據4、證據2)
3-2. 且, 在(3-1.)發生之後, ahsun仍然不服判決,
隨即發表具攻擊吐槽板、與吐槽板友性質之推文。
如上述證據2<節錄>中 ahsun之發言可知,
其輕蔑與毀謗的對象除了吐槽板外, 更涉及近期內有觀看吐槽板習慣之全數板友。
3-3. ahsun 已經在5/27日當天的AM11~PM23連續不尊重板規於是被判水桶一個月.
他是因為不尊重板規而被判水桶的,
但是他錯了之後,
竟然還理直氣壯地在第8922篇下發表帶有不輕微之毀謗性質的推文。
無論 ahsun對我的判決多麼不服氣,
都不該將攻擊對象擴大為吐槽板, 以及經常瀏覽吐槽板的PTT1使用者
針對這種行為, 我做出了「加重判決」的決定。
3-4. 因此, YATEN 於吐槽板8931篇(證據5)就 ahsun行為判決的的永久水桶,
並非由兩次警告+ 第三次警告湊成,
它其實是一個月水桶的加重判刑。
3-5. 8931篇原判為加重處分至兩個月水桶(已修文更正判決),
由於吐槽板板規並沒有「兩個月水桶」的判決,
因此最後判永久水桶。
═════════════════ 證據 4. ══════════════════
TuTsau #8859
作者 ahsun (:x) 站內 TuTsau
標題 我要幹譙幹到她死 醜歐巴桑死粒驚
時間 Sun May 29 11:33:58 2005
───────────────────────────────────────
幹你娘的利經是三小啦
廣告天后是吧
幹你娘的就很普通的歐巴桑
是后個鳥啊
昨天看到他在主持節目
他好老又好醜 看起來又很討厭 很台 很歐巴桑 話很雜 聲音很難聽 很粗
這種人跟許純美同樣咖肖的人
為什麼還活在演藝圈啊
真僥倖
歷金連林稚齡的腳指頭都舔不到
去死吧 廣告天候
你快滾出電視
不要再自以為很紅了
馬的你就跟許純美一樣僥倖生存
許純美擺明就是要搞笑的
你自愛一點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53.110
19F:推 vanha1en:護航林志玲,林志玲她好醜好噁心,林志玲去死 61.231.120.151 05/29
20F:推 push0921:靠!我把標題看成我要把她幹到死....218.166.190.250 05/29
21F:推 theodoric:護航文..我超討厭那無腦的0-0 220.136.55.127 05/30
22F:推 theodoric:看你下面文章也討厭0-0..上一個推文抱歉阿 220.136.55.127 05/30
23F:推 Derble:他不是人妖嗎? 怎麼會是歐巴桑 211.74.71.188 05/30
═════════════════ 證據 2. ══════════════════
TuTsau #8922<節錄>
作者 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站內 TuTsau
標題 ahsun Mariano42各警告一次, ebor Qpi勸告一次
時間 Sun May 29 23:22:35 2005
───────────────────────────────────────
※ 引述《ahsun (:x)》之銘言:
: : 歷金連林稚齡的腳指頭都舔不到
: : 去死吧 廣告天候
護航, 勸告一次
: : 你快滾出電視
: : 不要再自以為很紅了
: : 馬的你就跟許純美一樣僥倖生存
: : 許純美擺明就是要搞笑的
: : 你自愛一點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54
═════════════════ 證據 5. ══════════════════
TuTsau #8931
作者 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站內 TuTsau
標題 ahsun永久水桶
時間 Sun May 29 23:59:04 2005
───────────────────────────────────────
: →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 推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 推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 →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 推 koshitak:說要版主處理 處理完還挑釁?了不起 61.64.170.115 05/29
: 推 ahsun:說"喔"表示收到也不行喔 這樣算挑釁? 這板真不能待 218.175.53.110 05/29
: 推 ahsun:待久了會變得跟某群人一樣偏執 不發文了 不過如此 218.175.53.110 05/29
1.
你被判警告的第一個原因是:比較文
比較性發言會引起
多數不支持對照組藝人的群眾反感-->以致引起非必要糾紛,因此禁止
既然待過吐槽板一段時間, 就該比別人清楚這點才是.
2.
你被判警告的第二個原因是:在檢舉中心跟人吵架
3.
能用完整的邏輯論述出你那句定論的話, 我想多數人都會服氣.
但很可惜的, 你只是不懂得尊重板規而被判刑了, 就隨便烙一句話
你是哪個幫派小弟?
還是你還沒斷奶?老木不給你糖就亂摔東西發洩?
你也才不過如此而已.
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三歲小孩最好永遠不要來.
: 推 YATEN:有解釋, 判決收回, 但希望以後語氣緩和些 220.229.65.54 05/29
--
△ 你好這裡是聯邦好人卡發卡中心 △
● ●
☆ 國語發卡請按"1" 台語發卡請按"2" ☆
◆ ◆
□ 如需鯰姐為您服務請按"0978978"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54
※ 編輯: YATEN 來自: 220.229.65.54 (05/30 00:07)
═════════════════答覆完畢══════════════════
--
┌────────────────────────────────────┐
│ Ve-lotic。 Visual Rock Band(之前音質太洨氣XD已更新) │
│ 滾石可樂。 http://www.rockacola.com/music/artist.asp?artist_no=29447 │
└ SELVES~http://home.kimo.com.tw/yaten0529/ 起飛。回憶。自語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65.100
※ 編輯: YATEN 來自: 220.229.65.100 (06/01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