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yd (我愛飛碟(FM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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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tutsau板板主亂判
時間Tue May 31 15:22:46 2005
※ 引述《ahsun (:x)》之銘言:
: 重點整理後 第一次附註:
: 根據板規
: ==
: 註三:
: 單一項目違規是以勸告與刪除原文為主;
: ^^^^^^^^^^^^^^^^^^^^^^^^^^^^^^^^^^
: 多重違規或違規事項情節重大才會使用劣文和警告;
: ^^^^^^^^^^^^^^^^^^^^^^^^^^^^^^^^^^^^^^^^^^^^
: 明確鬧版者會直接用水桶和劣文,甚至上傳站方請求給予處分。
: ^^^^^^^^^^^^^^^^^^^^^^^^^^^^^^^^^^^^^^^^^^^^^^^^^^^^^^
: 被浸水桶後若不乖乖離去,還在板上發文鬧事,則直接將其鬧事文設劣文處置。
: 若有誤判,也歡迎來信與板主群說明解釋。
: 所有因違規事實而被刪除之原文,將被視為證據文備份在19底下。
: ==
: 我的申訴:
: 如果從這裡來解釋 那我以上文章所整理的第一點 如果組長認定是吵架 那也是初犯
: 並非多重違規 情節也一點都不重大 更遑論鬧板 那頂多也是勸告 何來警告?
: 更何況 我堅持那並非吵架 我表達我的意見 維護我的權益 沒有人身攻擊 避免糾纏不清
: 推文吵架那是板主剝奪我的言論自由所構陷的罪名 針對我 只找我開刀 叫我有口難開
: 這裡的解釋還可以沿用到我以上文章所整理的第五點
: YATEN最好解釋清楚 提出證據 證明我明確鬧板 所以你可以只看一句推文就浸我一個月
: 照你上面所說的什麼屢勸不聽 執意攻擊 令誰不舒服什麼的
: 假設多重違規成立 那也只不過是警告 何來水桶一個月?
: 更何況 我堅持那並非違規 是板主擅自解釋 妄自揣測 羅織入罪
: 不然 不論從什麼角度來看 都讓我不得不懷疑
: tutsau板板主是把板規玩在手裡 無限上綱 私自對付其他板友以滿足某一族群
: 對於違規者 整塊板像文革一樣把人推上街批鬥 故意將違規者的文章置底 開放噓文攻擊
: 什麼多難聽的話都有 而板主卻視而不見 甚至板主自己也加入人身攻擊 教人怒不敢言
: 我對吐槽藝人 變相護航等相關規定沒有意見 但我認為板主必須尊重每個人的發言權
: 秉公處理 避免爭議去判決任何違規事件 而非情緒化 肆無忌憚 對非我族類趕盡殺絕
: 這些都是真實的事情 必要時我可以提出證據證明 tutsau板的風氣真是令人不敢恭維
: (最後幾行是題外話 我只是拿來輔助證明板主對於違規者的處置作風有多麼惡劣
: 以致於莫名其妙 深感榮幸 讓我在短短幾分鐘內 從勸告升級到永久水桶 %&$^*$$@%#)
抱歉,是否可以請你說一下重點或是標明和前面的申論有不同的地方,
方便各組長了解狀況,
因為你的文章很長,中間還有夾帶你的感想,
所以看的有點不知道重點,如果沒有其他特別的東西要說的,
請靜待宣判謝謝..@@
視聽劇場群組長lp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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