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sun (:x)
標題[申訴] tutsau板板主亂判 判決原文
時間Mon May 30 01:06:46 2005
※ [本文轉錄自 ahsun 信箱]
作者: YATEN (台北視覺系團徵Gt) 站內: TuTsau
標題: ahsun永久水桶
時間: Sun May 29 23:59:04 2005
: → WatanabeKen:推喔你老木 220.210.48.108 05/29
: 推 koshitak:推喔你老木XD 61.64.170.115 05/29
: 推 relia:推喔你老木 61.229.90.45 05/29
: → ahsun:喔 218.175.53.110 05/29
: 推 koshitak:說要版主處理 處理完還挑釁?了不起 61.64.170.115 05/29
: 推 ahsun:說"喔"表示收到也不行喔 這樣算挑釁? 這板真不能待 218.175.53.110 05/29
: 推 ahsun:待久了會變得跟某群人一樣偏執 不發文了 不過如此 218.175.53.110 05/29
1.
你被判警告的第一個原因是:比較文
比較性發言會引起
多數不支持對照組藝人的群眾反感-->以致引起非必要糾紛,因此禁止
既然待過吐槽板一段時間, 就該比別人清楚這點才是.
2.
你被判警告的第二個原因是:在檢舉中心跟人吵架
3.
能用完整的邏輯論述出你那句定論的話, 我想多數人都會服氣.
但很可惜的, 你只是不懂得尊重板規而被判刑了, 就隨便烙一句話
你是哪個幫派小弟?
還是你還沒斷奶?老木不給你糖就亂摔東西發洩?
你也才不過如此而已.
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三歲小孩最好永遠不要來.
: 推 YATEN:有解釋, 判決收回, 但希望以後語氣緩和些 220.229.65.54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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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TEN 來自: 220.229.65.54 (05/30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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