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goer (巴士狗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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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50歲男沒搭上公車超尬!司機離站等紅燈
時間Mon Aug 25 00:37:20 2025
講一下法規上面, 如果司機在停等紅燈載客會踩到什麼
有些環節可能還需要一些函釋確認,這部分就先請強者補充
首先從「臨時停車」、「緊鄰路緣」這兩個名詞定義談車輛打斜的情境
臨時停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十、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
駛之狀態。
十一、停車: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緊鄰路緣: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2項:
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其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
不得逾六十公分。但大型車不得逾一公尺。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2項:
汽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其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
四十公分。
對應的罰則看一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以上開定義,公車停靠載客視為臨時停車
即停靠時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1公尺
這時候打斜的如果有一輪超過1公尺,不開門都還可以解釋成停等紅燈
開了門就踩到沒有緊鄰路緣停車
故,打橫狀態司機開門,被認為不緊靠道路右側而踩到55-1-4被舉發的罰單誰吞?
近年業界也持續有消息表示駕駛員被揪車輛與路緣距離,在車禍肇責鑑定上吃了很大的虧
若車輛沒打橫,會等紅燈的地方通常是路口紅線,或者遠一點也有其他車格
那也分別踩到55-1-2/3(接近路口紅線)、55-1-4(路邊有車格併排臨時停車)
所以,司機要自保,真的不開門最好,開門怎麼看都是輸
更慘的是路邊違停到切不進去,被開43-1-4的車道中暫停
罰鍰多1個0不說,還可能要吊駕照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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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usgoer (49.216.173.52 臺灣), 08/25/2025 00:49:06
1F:推 naruto1010: 推詳細說明 08/25 09:03
2F:推 MiaoXin: 呃…… 08/25 09:31
3F:推 NorAku: 推法規說明 08/25 10:02
4F:→ NorAku: 但我覺得一公尺可能尖峰的時候常常沒做到XD 08/25 10:03
5F:推 jeffh: 推說明 08/25 12:13
6F:推 sayin: 未依核定站位停靠上下客就可以罰了 08/25 12:22
7F:推 hinajian: 如果允許乘客這樣追上車,改天就會有在這過程中和機車相 08/25 12:43
8F:→ hinajian: 撞的乘客了 08/25 12:43
其實好好停在停靠區,旁邊沒有實體人行道或者水溝寬到機車能鑽,都能被撞
我就被撞過一次
9F:推 SCANIA168: 推,高風險職業本來就該是自保第一 08/25 13:04
10F:→ auction88: 核定站位只能開一次門這個要宣導吧。多數人並不知道。 08/25 13:41
11F:→ auction88: 尤其是公車專用道. 已開過門又遇到紅燈. 司機還是會開 08/25 13:43
12F:→ auction88: 門呀。已違反只開一次門的規定。 08/25 13:43
13F:→ CORSA: 很多法規其實是交互矛盾卻都被無視而沒有解決 08/25 13:57
14F:→ CORSA: 核定站位只能開一次門這條搞不好連監理單位的人都不知道 08/25 14:00
15F:→ CORSA: 接到投訴搞不好還是將過站不停或是態度不佳等處罰照樣發出 08/25 14:02
16F:推 h0110022: 我們歸交通局管,基本上處理公車投訴的單位沒有不知道 08/25 15:25
17F:→ h0110022: 的,因為這種案件每天都有人投訴,只要開過門,過站不 08/25 15:25
18F:→ h0110022: 停就不會成立,基本上過站不停要成立也蠻難的,真的是 08/25 15:25
19F:→ h0110022: 站牌有人持續招手,司機還故意不停才會成立,那種手拿 08/25 15:25
20F:→ h0110022: 起來馬上放下,或者是公車快到了認為沒人招手要開走了 08/25 15:25
21F:→ h0110022: 才舉手的的還不算,因為我們司機真的沒有辦法一直看著 08/25 15:25
22F:→ h0110022: 站牌開車,也沒有辦法瞬間急停,一定要給我們時間打方 08/25 15:25
23F:→ h0110022: 向燈,然後慢慢減速煞車的時間,不然我急剎車導致追撞 08/25 15:25
24F:→ h0110022: 或是車上有乘客因此跌倒受傷算誰的? 08/25 15:25
看過那影帶的畫質就知道
舉得不夠久讓車輛夠接近,那個爛畫質根本看不出來有沒有動作
25F:推 NorAku: 過站不停常常是一些平常沒什麼人or很難切的站牌 08/25 15:47
26F:→ NorAku: 國光以前啟聰學校,我就被放鳥至少兩次,還有一次是司機 08/25 15:47
27F:→ NorAku: 直接在中線開門@@ 08/25 15:47
28F:→ NorAku: 所以後來那個站牌國光就不停了 08/25 15:47
29F:推 NorAku: 然後只開一次門的規定大概只拿來給上面h大說的,做免責處 08/25 15:49
30F:→ NorAku: 理,而不是在抓這個,不然專用道天天好幾張罰單 08/25 15:50
31F:→ auction88: 我舉手都舉到司機打右轉方向燈才會放下來,但有些司機 08/25 17:07
32F:→ auction88: 不打方向燈。誰知道司機看到了沒。 過站不停的常常就是 08/25 17:07
33F:→ auction88: 走內線飆車看到手已經來不及停。或是停了大老遠。 我也 08/25 17:07
34F:→ auction88: 懶得跑。一樣慢慢走上車。以前大有時代會被放鴿子。現 08/25 17:07
35F:→ auction88: 在司機都會等。 因為是他衝過頭的關係怕被投訴。 08/25 17:07
※ 編輯: busgoer (49.216.222.68 臺灣), 08/26/2025 00:11:06
36F:→ nardus: 刁民會投訴怎麼不開門,駕駛就被腦_站長叫去罵呵呵 08/26 07:15
37F:→ excercang: 我這邊的某站,常常站區前被安親班的大車臨停等學生 08/26 12:29
38F:→ excercang: 導致公車常無法進站區或是踩到上述紅線規則 08/26 12:30
這是鬼島法規奇妙之處
那些占用公車停靠區的只能等警察來,但是公車被逼得併排或占用車道,開放民眾檢舉
這限縮檢舉惡法不修,待遇怎麼開都不會有人想來開公車
39F:→ hinajian: 還是那句話 刁民不是問題 站長頭腦壞不挺駕駛才是問題 08/26 18:35
※ 編輯: busgoer (49.216.222.68 臺灣), 08/27/2025 00: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