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dofsex (性愛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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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台北車站旁公車進站 竟撞飛斑馬線上
時間Fri Aug 9 08:28:41 2024
台北車站旁公車進站 竟撞飛斑馬線上婦人害傷
2024-08-0820:12
東森新聞
https://youtu.be/iKf4kDjHZ4w?si=D0fOUtrzvyeMLv-3
一輛三重客運232路線公車正進站時,撞飛斑馬線上的65歲婦人。(圖/東森新聞)
昨(7號)晚台北車站附近公車站,一輛三重客運232路線公車正進站時,撞飛斑馬線上的
65歲婦人。
當時現場的行人號誌是閃紅燈,公車司機沒有禮讓斑馬線上行人肇事,最重罰3萬6,對此
公車業者回應,駕駛說沒注意車前狀況,相當自責,自請離職,業者承諾會對傷者負起賠
償責任。
晚間,台北車站附近人來人往,這時,婦人加速衝過斑馬線,下一秒,迎面而來的公車撞
飛婦人。婦人手上物品散落一地,一度倒地不起。
事發突然,周邊等公車的乘客目擊,嚇得靠近關心。這名65歲的林姓婦人頭部肋骨全身多
處傷痕累累,被緊急送醫。
三重客運協理高燦煌:「駕駛員表示是沒注意到車前狀況,不小心碰到行穿線上一名在奔
跑穿越的行人。駕駛員是非常地自責內疚,也表示愧對行人及公司,那今天(8號)他就
自行離職。」
事發就在台北車站附近廣場,當時公車要進站,而行人則是在要走行人穿越道像這樣過馬
路,而當下兩側(行人號誌)都像這樣是閃紅燈。
台北車站附近這處大型公車站,平時眾多乘客等公車,就在行人號誌閃紅燈處。
公車撞上行人,57歲的林姓公車駕駛剛任職10個月,業者說,他在事發第二天一早已經自
行離職。
三重客運協理高燦煌:
「本案是我方過失,責無旁貸,(7號)昨晚我們也派員到醫院探視慰問傷者,也致贈了
慰問金兩萬元,我們會負起完全的責任,後續的醫療費用我們也會全額支付,也會賠償其
他費用,我們是感到非常抱歉。」
轄區中正一分局警方指出,駕駛未禮讓斑馬線行人,造成行人受傷,依照法規最重罰3萬6
,並吊扣駕照1年。
其他等公車乘客:「(曾目擊)就是行人為了搶快,就不顧說公車已經進站了,還是會執
意先衝過去,他覺得說行人現在優先。」
其他等公車乘客:「(若是我類似狀況)我會讓車子先過。」
等公車的乘客們道出曾目擊類似公車與行人爭道的險象,這次事故原因仍待追查,當行人
穿越斑馬線時,行人號誌閃紅燈,與駕駛方彼此都得加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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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行為,請勿模仿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43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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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bite: 事故車輛630-U5 不過文中說當時駕駛已離職 08/09 09:04
2F:→ ybite: 另外勘誤 當時是執行忠孝幹線 08/09 09:05
3F:推 robotcl: 交通地獄 08/09 09:25
4F:推 hunng5: 行人闖紅燈是一回事 08/09 09:31
5F:→ hunng5: 沒禮讓形容又是另外一回事 08/09 09:31
6F:→ hunng5: 請問樓上行人闖紅燈就不用禮讓行人嗎?就可以撞行人? 08/09 09:31
7F:→ hunng5: 沒禮讓行人又是另外一回事 08/09 09:32
8F:推 NorAku: 要更多畫面才能判斷是誰搶快 08/09 09:36
9F:推 playchicken: 法律上是司機的鍋 但實務上要司機注意到並不容易 08/09 10:28
10F:→ playchicken: 照明不足 斑馬線又短 外加行人是用跑的 08/09 10:28
11F:→ playchicken: 司機很難有足夠的反應時間 08/09 10:28
12F:→ playchicken: 或許該處紅綠燈改常開 對司機和行人都比較有保障 08/09 10:28
13F:→ playchicken: 尤其國光5系列增停之後 去內側站區搭車的人會更多 08/09 10:29
14F:→ jangjyyu: 司機要離職我覺得是因為不爽被究責......公司沒保障 08/09 11:41
15F:推 auction88: 是離職還是被離職. 說不定有八卦 08/09 14:34
16F:推 kutkin: 去yt看影片 就沒有停一下 08/09 14:42
17F:→ playchicken: 首個直行路口指差要出現了? 08/09 16:02
18F:推 busgoer: 如果人多的情況,應該要改成輪放而不是閃燈吧 08/09 18:13
19F:推 oadas: 「責無旁貸」 08/09 21:20
20F:推 toulu: 但實務上判決有「猝不及防」的可能性 08/09 21:47
21F:推 kobe7610: 三重客運不意外 08/09 22:18
22F:推 toulu: 我個人認為行人就算要過也該看一下有沒有車,而不是想過就過 08/09 22:26
23F:→ toulu: 某方面來說這公車駕駛也是很衰 08/09 22:26
24F:推 louis561: 慘烈的是還被吊扣駕照 08/09 23:27
25F:推 kutkin: 進站不減速 這不能怪人... 08/10 07:10
26F:推 joseph4229: 根本就沒有減速 08/10 11:42
27F:推 smena: 閃紅燈就是慢慢走,快要跨過前看一下是否有來車,遠處有來 08/10 22:05
28F:→ smena: 車就舉手示意要過去這樣就兩方都平安,不要吝嗇和駕駛互動 08/10 22:05
29F:→ auction88: 呃…. 慢慢走當帝王嗎? 我都拿手機錄影 08/11 05:32
30F:→ auction88: 錄影後都會主動減速. 人那麼大看不到. 手機就看得到了 08/11 05:34
31F:推 smena: 慢慢走到路口停下來看車,重點是不要用跑的到路口司機看到 08/11 17:13
32F:→ smena: 會急煞車 08/11 17:13
33F:→ auction88: 實際狀況這個車速看到人也不會讓了。 08/11 17:51
34F:→ auction88: 根本就沒有減速不就擺明認為人不會找死衝過來 08/11 17:52
35F:→ auction88: 進站減速+大客車視野範圍很廣。行車記錄器的角度可能會 08/11 18:01
36F:→ auction88: 更明顯。 08/11 18:01
37F:推 playchicken: 國光5系列增停之前根本沒幾個人會去那邊搭車 08/11 18:04
38F:→ playchicken: 如果過馬路的需求大幅增加 號誌應該評估是否需要常 08/11 18:04
39F:→ playchicken: 開 08/11 18:04
40F:→ playchicken: 尤其那邊晚上真的不太亮 08/11 18:05
41F:→ auction88: 突然想到最近的新聞很少有行車記錄器的角度. 08/11 18:07
42F:→ cs0001cs: 行人帝王條款早該正視問題了,斑馬線不是說法規說你在 08/15 23:27
43F:→ cs0001cs: 上面有無敵星星法律保護就隨便你過欸 08/15 23:27
44F:→ cs0001cs: 講明確一點,那個紅綠燈行穿線根本不該設在那裡,要也 08/15 23:27
45F:→ cs0001cs: 設在出站的位置,放哪個位置根本想害死行人+乘客+司機+ 08/15 23:27
46F:→ cs0001cs: 車子 08/15 23:27
47F:→ cs0001cs: 行人地獄的確是問題,行人在台灣步行條件也的確不算足 08/15 23:27
48F:→ cs0001cs: 夠普及的友善,但現在已經「矯枉過正」了 08/15 23:27
49F:→ cs0001cs: 根本跟之前「Black Lives‘ Matter」一模一樣,搞到最 08/15 23:27
50F:→ cs0001cs: 後根本鄉愿民粹 08/15 23:27
51F:→ cs0001cs: 「交通地獄」還比較適合稱呼現況,每次有事故都只會聚 08/15 23:27
52F:→ cs0001cs: 焦在行人的路權,但在台灣公路主義又獨惠自小客車的狀 08/15 23:27
53F:→ cs0001cs: 況下,其實最後所有用路人都是受害者 08/15 23:27
54F:→ cs0001cs: 然後近年機車路權團體又慢慢變質成鬥爭工具,自己搞臭 08/15 23:27
55F:→ cs0001cs: 機車騎士名聲還不自知,整個變成「路犬蟑螂」,根本就 08/15 23:27
56F:→ cs0001cs: 自找的怨不得別人 08/15 23:27
57F:推 toulu: 推樓上,道路設計不良是大家一起受害 08/19 23:26
58F:→ toulu: 行人友善也不代表行人可以有無敵星星隨時想過就過 08/19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