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ugenelu (Office365 真難懂)
看板Bus
標題[新聞] 公車司機突癱撞站牌乘客逕離丟下他一人
時間Sun Feb 2 14:45:50 2020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316856
葉姓公車司機前天開著公車時,
突然因右半身體麻痺無法動彈,
撞上路旁的公車站牌,
車上的乘客也未有反應就離去,
直到警方到場將他送醫才解決窘境。
據了解,葉男(65歲)前天晚上11點多時,
疑天冷身體不適,右半身體突麻痺無法動彈,
開著公車失控撞上林園區沿海路四段上的公車站牌,
但這時公車上的2名乘客竟不聞不問直接下車離去,
丟下公車司機獨自一人在車上。
直到路過民眾見狀,公車撞上站牌後,
竟許久未有動靜,
覺得有異狀報警後才發現葉男癱瘓在車上。
警方獲報到場,隨即通知消防救護員前來將他送醫,
幸無其他民眾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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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ddqd: 這兩個乘客也有義務報警求救吧,見死不見,還直接跑掉,調 02/02 15:05
2F:→ iddqd: 公車監視器就可以查到人吧,這有法律能辦嗎? 02/02 15:05
3F:→ iddqd: 見死不救,打錯字了!!! 02/02 15:05
4F:→ iddqd: 這司機可以刑事告乘客見危難不救而遺棄罪嗎? 02/02 15:08
5F:→ enjoyyou: 新聞真的顆顆 乘客只有1個 也沒見死不救是等警察到才走 02/02 15:40
6F:→ zitting: 義務?真是可笑 02/02 16:04
7F:推 a5mg4n: 十三、乘客搭乘公車時,請勿與駕駛人員交談 02/02 16:13
8F:推 kutkin: 港都3B 02/02 16:14
9F:→ a5mg4n: 這只是徹底執行旅客運送契約維護行車安全吧? 02/02 16:14
10F:→ kutkin: 紅3B 02/02 16:14
11F:→ a5mg4n: (不與駕駛人員交談自然難以判斷駕駛發生何事) 02/02 16:15
12F:推 neon7134: 等等 要檢討的是司機為什麼突然麻痺吧?是有跟公司反應 02/02 16:16
13F:→ neon7134: 但公司硬要他上班還是單純個人因素? 02/02 16:16
14F:→ coon182: 蛤?檢討病患有沒有搞錯? 02/02 16:29
15F:推 iddqd: 新聞中視說兩名乘客丟下司機就落跑,所以要檢討乘客啊,這 02/02 16:44
16F:→ iddqd: 太誇張了吧!!! 02/02 16:44
17F:→ iddqd: 是說,打錯字了!!! 02/02 16:44
18F:推 tonybbbb: 葉X春 算是資深司機了... 02/02 17:33
19F:→ glenn920: 這兩個乘客很有事 02/02 20:38
20F:推 HT2: 最有事的應該是記者 02/02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