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naroh (海拉女皇莫伊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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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公車站禁停車 7月1日起提高罰鍰
時間Thu Jun 28 14:24:08 2018
公車站禁停車 7月1日起提高罰鍰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28日電)
7月1日起汽機車在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違規停車,罰鍰將提高到新台幣1200元;至於
汽車在高速公路故障,停放路肩的時間將由2小時縮短為1小時。
交通部公布今年7月1日上路新措施,提高汽機車在公車招呼站10公尺違規停車的罰鍰
裁罰基準,汽車一律處罰鍰1200元;機車處罰鍰900元至1200元。
故障車輛停放高速公路路肩的時間也縮短,由2小時縮短為1小時,違反規定者,可處
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隨著國內旅遊風氣越來越盛行,為滿足國人更多元需求,7月起,開放個人也可以申
領一副屬露營車的小貨車牌照。
另外,交通部也放寬香港及澳門居民、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報考及持當地駕照換發台灣
駕駛執照的資格條件,未來停留或居留6個月以上就可報名考照。
除此之外,隨著行動裝置盛行,中華郵政也將從7月25日開放行動投保業務。(編輯
:陳清芳)1070628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806280056-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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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visa9527: 智慧型站牌其實都可以裝感應器,感應到公車格有物體侵入 06/28 14:49
2F:→ visa9527: 並且停靠超過5分鐘以上就自動通知警察局,警察局就可以 06/28 14:49
3F:→ visa9527: 遠端用街道閉路鏡頭看是不是有私車停靠或公車故障啥的 06/28 14:50
4F:→ visa9527: 然後馬上去開單做業績,逃都逃不掉 06/28 14:50
5F:→ visa9527: 正常公車停靠侵入到離開不過一分鐘內,人多也兩分鐘吧 06/28 14:51
6F:推 gigihh: 推樓上,善用科技提升效率,而不是花費大量人力與時間只 06/28 15:27
7F:→ gigihh: 為確認公車站是沒人違規的正常狀態。 06/28 15:27
8F:推 lcccpkhtp: 推一樓,那個公車停站牌區會超過5分鐘? 06/28 15:34
9F:→ lcccpkhtp: *哪 06/28 15:34
10F:→ iamlukey: 好奇一下,如果沒畫站位只有站牌怎麼開罰嗎? 06/28 16:11
11F:推 kutkin: 比較客氣:人在車上 比較機車:直接停上去 06/28 16:34
12F:→ kutkin: 這問題很久了吧 06/28 16:34
13F:→ wush: 是不是也要嚴格要求公車司機確實停到站牌停靠區內 06/28 16:37
14F:→ wush: 不少司機便宜行事,明明能停進去,硬要停在車道上讓乘客 06/28 16:38
15F:→ wush: 上下車 06/28 16:38
16F:→ acergame5: 沒畫站位不是問題 站牌前後十公尺範圍就是不能停 06/28 17:22
17F:→ coon182: 現在停不進去是因為前後都被違停啊 06/28 17:50
18F:推 hunng5: 覺得該給人民檢舉,然後提供檢舉獎金 06/28 18:38
19F:→ hunng5: 這些人才會怕,不然這些人根本不把等公車的人當一回事 還 06/28 18:38
20F:→ hunng5: 會被叭 06/28 18:38
21F:推 neon7134: 沒有連人行道騎樓違停罰鍰也提高 就只是做一半而已 06/28 18:53
22F:→ atb: 執法嚴格民眾又要哭爸哭母了,這種居住品質真的是自找的,房 06/28 21:01
23F:→ atb: 價高真的很好笑 06/28 21:01
24F:推 aaronbest: neon7134 不用提高罰鍰 重點是執法 中南部一堆民代要 06/28 23:11
25F:→ aaronbest: 警方不開單 就算違停唯一死刑沒開罰還是照違停 同樣便 06/28 23:11
26F:→ aaronbest: 宜的罰鍰在台北就有用 重點是執法不是罰則 06/28 23:11
27F:推 atxp4869: 沒有在每個公車站旁放一輛拖吊車都不要跟我說會有效 06/29 10:25
28F:推 relio: 違停公車站牌超過30秒直接判死刑就好了啊!看誰敢停? 06/29 16:21
29F:推 aaronbest: 好啊 樓上去修法 06/29 18:30
30F:→ aaronbest: 重點是執法 整天重刑是多有用 酒駕罰鍰快10萬還不是一 06/29 18:31
31F:→ aaronbest: 堆酒駕 重點是執法密度 06/29 18:31
32F:推 busgoer: 說個笑話,公車停靠區違停1200,駕駛員沒掛車內名牌9000 06/29 18:51
33F:推 ultratimes: 樓上知道"業務"兩個字嗎? 06/29 22:18
34F:→ ultratimes: 業務上的違規懲處當然應該要特別重 06/29 22:18
35F:推 komachi275: 前後十公尺怎麼算呢?市公車格前後端再加10米嗎? 06/29 22:38
36F:推 busgoer: 公車停靠區基本上就是標出前後十公尺的取締範圍 06/29 22:46
37F:推 komachi275: 如果解釋成為取締占用停車格而已 那車子停不進去哩 06/29 22:51
38F:推 chihchuan: 死刑+1 06/30 00:25
39F:→ lajji: 動不動就死刑是小學生嗎XDD 06/30 14:28
40F:推 hunng5: 死刑不能解決事情,但是能解決有問題的人 06/30 23:21
41F:推 sleepyrat: 放心,罰得再重,高雄也不會抓,尤其是民代服務處周邊 07/02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