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Vt (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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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招公車失去右腳 求償談不攏
時間Thu Dec 14 21:31:51 2006
招公車失去右腳 求償談不攏
【聯合報/記者蔡政欣/基隆報導】 2006.12.14 03:58 am
胡老先生一個多月前為了攔搭公車不幸被後輪輾斷右腳,他向市府求償談不攏。
記者蔡政欣/攝影
基隆市一名76歲的胡姓老翁,一個多月前在瑪陵坑山區攔搭市公車,不幸被公車後車
輪輾過,右腳截肢。他要求公車處賠償360萬元,後降為230萬元,但市公車處只願賠
給140萬元,談判破裂。
胡姓老翁昨天由一雙子女推著輪椅,到市府陳情。他說,10月1日他在瑪陵坑地區攔
搭一輛友蚋線市公車,司機似無意停車,他追上去敲打後車門,沒想到卻被撞倒,右
腳被車輪輾過,送醫急救後,被迫截肢。他認為公車司機涉有疏失,因此要求賠償。
胡姓老翁的女兒說,她父親年邁又遭此巨變,將來面臨看護、復健等負擔,因此求償
360萬元。後來雙方曾到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胡家降價到230萬元,但談了三次仍
無共識,只好請市長幫忙。
市公車處營運室主任歐致祥,司機或有疏忽,但老翁攔搭的地點並不停靠,雙方應該
都有責任。依據交通部頒布「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對車禍重傷的賠償上限是140萬
元,市公車處當然依法只能賠給這個數目。
市長許財利要求公車處再與胡家協商,非不得已,只好循司法途徑解決紛爭。
【2006/12/14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36468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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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老翁有沒有招手要公車停
再來他敲後車門的動作實在是蠻危險的
年紀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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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145.231
1F:→ Beijingman:140萬是強制險,誰叫這死老頭要追車 124.8.48.101 12/14 21:32
2F:→ Beijingman:被壓到怪誰 124.8.48.101 12/14 21:32
※ hongda:轉錄至看板 Keelung 12/14 21:34
3F:→ hongda:借轉基隆版~ 220.137.97.15 12/14 21:34
4F:推 catenaccio:是啊是啊 河北人萬歲 直隸人萬歲萬萬歲 59.104.134.117 12/15 00:47
5F:推 catenaccio:依照直隸河北人的美德 公車輾過你左腳 59.104.134.117 12/15 00:54
6F:→ catenaccio:你還要把右腳也送給它輾 才是好國民 59.104.134.117 12/15 00:55
7F:噓 Beijingman:是是..消費者最大..被壓死活該 124.8.48.101 12/15 17:27
8F:推 catenaccio:真可憐中了小白的暗箭 幫你補血= =" 59.117.200.63 12/15 21:17
9F:推 catenaccio:河北人哪天你被公車撞的話 板友們一定 59.117.200.63 12/15 21:23
10F:→ catenaccio:會幫你蓋國旗 讓你倍極哀榮 59.117.200.63 12/15 21:23
11F:→ Beijingman:先被撞的是五樓 124.8.48.101 12/15 21:32
12F:→ Beijingman:不爽去申訴,誰怕誰 124.8.48.101 12/15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