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ves23 (呆呆的)
看板Bunco
標題[問題] 報案還要約時間?
時間Mon Mar 11 16:54:57 2013
只怪自己不小心才又遇到這這種事=_=
上星期二(3/5)在露天標了一隻手機
匯了錢後對方以有事在忙再三推拖未將手機寄出
直到星期六(3/7)我實在受不了去報了案
但是警察說因為對方還連絡的上
這樣算是買賣糾紛
要我試著再跟對方連絡
星期一(3/11)要是沒收到手機再去報案
結果從我去報案(還沒成功報成)到今天(3/11)對方已經連絡不上了
(手機有通但沒人接)
跟當時留手機給我員警通電話後
該員警居然說他們要做什麼體訓的
我下班後的時間他們沒辦法配合
要我星期五(3/15)再去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
民眾去警局報案還得看警方有沒有空嗎=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56.199
1F:→ coosla:網路報案阿 03/11 17:28
2F:→ arl:警察局應該是隨時都有人你要警局報案隨時去就好了.. 03/11 20:33
3F:推 loveloser:警察很多個 但承辦人只有一個 原po已經去報過 該誰承辦 03/11 20:58
4F:→ loveloser:就是誰辦到底 不然大家都來推案子給別人接就好了 03/11 21:00
5F:→ elves23:那也應該是隨便找個人把該問的該收集的資料收好,至於是誰 03/11 23:21
6F:→ elves23:要處理那是他們內部的事吧=_=... 03/11 23:21
7F:推 loveloser:你不是已經去報過一次案了 就當初接手的即是承辦人 而且 03/12 01:56
8F:→ loveloser:承辦人若是一直換 案件內容又要重新來過一次 你更累 03/12 01:56
9F:→ loveloser:你報案已經講過一次 隨便找個人受理你再講一次 然後案件 03/12 01:58
10F:→ loveloser:偵查再換人 再叫你來問一次 這樣你會比較爽嗎? 03/12 01:58
11F:推 loveloser:刑案偵辦很複雜 每種案情細節 構成要件都不同 不是一般 03/12 02:02
12F:→ loveloser:洽公 流程都固定的 公務員公文跑一跑就可以 視案情需要 03/12 02:04
13F:→ loveloser:做第二次第三次筆錄...都很正常的 若非專人專責 真的無 03/12 02:05
14F:→ loveloser:法處理 03/12 02:05
15F:→ loveloser:你報案當然是隨到隨受理 但你這已成案 後續偵查當然是 03/12 02:07
16F:→ loveloser:要配合承辦人員.... 03/12 02:08
17F:→ h210045:先問有沒有報案三聯單?沒有的話上面推論不成立,因為 03/12 07:52
18F:→ h210045:根本就沒有成案,也就沒有承辦人問題 03/12 07:52
19F:→ elves23:對呀~就沒連三聯單都還沒有=_= 03/12 09:29
20F:推 loveloser:第一次去 暫時是以糾紛處理 所以當然不會開案 星期五去 03/12 14:04
21F:→ loveloser:才是以刑案受理 就會開給你了 03/12 14:05
22F:→ loveloser:若是案子開下去 結果收到對方手機了 還是一樣要上法院去 03/12 14:07
23F:→ loveloser:雖然沒有誣告問題 但你一樣要跑法院 對方也有權向你求償 03/12 14:07
24F:→ loveloser:不過現在民意高漲 警察是最弱勢的 你要是不想等 直接走 03/12 14:13
25F:→ loveloser:進去要求報案做筆錄 不然就打去投訴 我相信不管內規如何 03/12 14:14
26F:→ loveloser:一定馬上跟你受理 不過結果可能就像我上面講的 受理的隨 03/12 14:15
27F:→ loveloser:便弄弄 承辦的又要你去再補問一次詳細內容 03/12 14:16
28F:推 dijz:推樓上 因為現在已經有負責承辦你案件的員警 他已經瞭解你 03/13 15:00
29F:→ dijz:案件大概的情形 而且這個狀況應該不差這幾天 建議是配合員 03/13 15:01
30F:→ dijz:警時間作報案筆錄會比較好 03/13 15:02
31F:→ dijz:當然你也可以進警局要求立即受理 只是就會叫當時值班處理 03/13 15:04
32F:→ dijz:就一切重頭來過而已 03/13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