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llens (ALLENS)
看板Bunco
標題Re: [問題] 詐騙附帶民事告訴
時間Thu Mar 7 11:39:17 2013
※ 引述《puchen8 (恐怖喔處處是危機)》之銘言:
: : 我想請問..
: : 我已經有收到判決書 判 人頭帳戶需要賠償我的損失...
: : 去查得他的財產 名下都沒有財產...又拖了三年了
: : 最近在想 是否 可以去找 他住的地方 里長 或警察 一起去索賠或談判嗎??
: : 還是可以把債權 賣給討債集團呢? 讓討債集團去討....
: : 是不是比較快解決事情...
: 不好意思 我也想請問~
: 我也收到判決書了,同樣是人頭帳戶被判刑
: 我確定報案時有提告民事
***************************
警察局不會幫你告民事....
警局只管刑事!!!
: 但是判決書上面只有寫被告的刑責是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 (而且還按某條刑法減輕之,好無言)
: 沒有像上面的提問者那樣還有 需要賠償損失 的字眼
: 是不是我就像上面有好心網友分享的那張圖一樣
: http://imageshack.us/f/831/36992322.jpg/
: 在第五點那邊,是"沒有"提出民事告訴,需要自己提告的狀況呢?
**********************************************************
要自己提告刑事~要告要快~有時限!!!
: 我看了大家的意見,知道這筆錢就當作學費有去無回,
: 就算告了對方也沒錢賠,不過總是想知道自己現在的狀況,
: 以及我還能做的事情。
: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29.203
1F:噓 arl:回去年的文用意在那? 03/07 18:00
2F:→ aallens:您噓的用意在那????? 03/07 19:48
3F:→ aallens:去年的文~至少建議民事告訴也還可提告!!! 03/07 19:51
4F:→ aallens:請問您噓的這句有建設性嗎??? 03/07 19:52
5F:推 vuitton:這個很重要的提醒啊!!! 03/07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