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in (小胖)
看板Bunco
標題Re: [問題] 詐騙附帶民事告訴
時間Sat Jul 14 12:07:53 2012
※ 引述《yji (加油....)》之銘言:
: 我想請問..
: 我已經有收到判決書 判 人頭帳戶需要賠償我的損失...
: 去查得他的財產 名下都沒有財產...又拖了三年了
: 最近在想 是否 可以去找 他住的地方 里長 或警察 一起去索賠或談判嗎??
: 還是可以把債權 賣給討債集團呢? 讓討債集團去討....
: 是不是比較快解決事情...
你跟原po的問題一起回好了
原po的問題很簡單
其實人頭帳號自己承認他有收錢
基本上 幾乎一定被視為共犯
十之八九不會無罪 可以求償
但 也要想想 對方為何賣人頭帳戶??
一定是沒錢啊
再來兩個人問題一起回
拿到判決書後 基本上對方應該都沒錢
最後會用已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債權憑證
最後的最後會拿到一張債權憑證而已
對方有錢?? 有早就跟你和解了 哪有錢還你呢
當人頭帳戶的人 大多都是生活有困難甚至是遊民
再來 被害者更可能不只你一個人
可以拿回來的錢我想更難了
你能做的就是一直去延續你手上的債權憑證
還有隨時去查他有沒有財產或任何工作
工作可以查扣他部份薪水來還債喔
點不要忘了
找第三者當然可以啊 不過債權人是不會理你的 跟你雙手一攤說沒錢
也是一樣 警察??根本不會跟你去 他們的職權不是討債公司
對了 你所說的討債公司 是可行的 可以換現金
但請問你被騙金額多少呢 賣給他們 聽說只能拿到債權憑證上的金額
1/10~1/3而已 看金額大小
好了 說了那麼多
我還是只能說幾句話
只要不被騙 就沒那些問題
被騙了 請把那些錢當作花掉了
幾乎拿不回來的
但希望以上的討論者都可以拿回全數被騙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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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6.66.172
1F:推 iloveclever:推這篇~ 很實務的事實,賣帳戶的如果有錢還你就不會賣 07/14 19:37
2F:→ iloveclever:了,被騙就當學經驗和教訓,錢能回來多少就算賺到,重點 07/14 19:39
3F:→ iloveclever:是以後不要再被騙了~ 07/14 19:39
4F:推 deum:請問有法令可以強制執行限期內歸還嗎? 07/19 11:56
5F:→ gogin:不懂4F(原po)的意思 你可以查一下債權憑證是什麼 07/19 17:47
6F:→ gogin:你指的是類似規定一年內要還20萬的這種規定嗎??沒有 07/19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