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gir (基度山)
看板Bunco
標題[其他] 自力救濟的法律參考
時間Fri Dec 16 13:50:16 2011
前天po了一篇我遭詐騙後投訴蘋果日報的一些個人看法參考
那個主要是蘋果打來問需不需要繼續追蹤
所以我提出了從個人資料保護面問題、現行制度面問題的意見
但引起了個別板友的噓文
為了避免落入筆戰就刪文了
其實被詐騙當然不能說受害者沒有責任
不過受害者也需要一個可以減少因各種因素而容易遭到詐騙的網路環境
有些人一直罵受害者笨、活該
但看看今天聯合報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6784842.shtml
不管教授、學生都被網購詐騙
話說回來,如果被詐騙了,現在的法令、網路商家、金融機構、警政人員的作法難滿意
受害者大概只能透過法律手段來自力救濟
基本上個資洩漏部分按消保法第7條可向商家求償
但實務上有一些困難而且獲賠償金額也會很少
真正的pchome人員(非詐騙我的假pchome人員)有打電話給我
針對我的個資及交易狀況為何全被詐騙人員掌握一事他們僅說還需調查
如果是他們內部的錯會由商家賠償
但這部分我基本不抱太大希望(即便蘋果後續去幫忙追蹤)
所以,當我們被詐騙後,最大的期望是希望警察抓到詐騙者
即便他是車手、人頭帳戶
這部分依刑法詐欺罪有可能會被叛很輕微的罪刑
那這時候我們要投過民法的賠償來告詐騙主嫌或車手、人頭
最好的時機是在在刑事庭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或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然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此時提出告訴勿須繳納裁判費)
如果法院刑事判決結束後也可單獨再提出(但要繳裁判費)
問了一些法律界認識的人
基本上民事訴訟對受害者的錢追回機會較大
當然前提是警方要能抓到詐騙者或車手、人頭
相關的訴訟方式可自行google
提供一篇簡單文章參考:
http://0rz.tw/9II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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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2.1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