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ggggg (漆狙)
看板Bunco
標題[問題] 收到簡易判決書後如何要回錢???
時間Fri May 6 23:58:49 2011
看了一下簡易判決書,被告只是該死的人頭戶
引用刑30條第1項、刑339條第1項
刑55條 想像競合犯
請問接下來我要做什麼動作才能拿回我的錢?
機會有多少 ?
另外被告帳戶在桃園中壢市,所以這是桃園地方法院的判決
這代表我民事要到桃園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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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31.154
※ ggggggg:轉錄至看板 LAW 05/07 01:29
1F:推 xtexte28:你有提民事訴訟嗎 05/10 08:07
2F:→ xtexte28:如果有提 可能到時候會通知你去調解 05/10 08:07
3F:→ xtexte28:在調解的過程中,商討你要討回的錢 05/10 08:08
4F:→ xtexte28:並不用到桃園 05/10 08:08
5F:→ xtexte28:在你所在地的法院 提告 + 調解 05/10 08:09
6F:推 xtexte28:調解的話,就是在跟人頭殺價 05/10 08:22
7F:→ xtexte28:順利的話 去法院提民事訴訟+去調解 兩次ok 05/10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