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esherry (昕瀨)
看板Bunco
標題[親身] 在告與不告間擺盪...同時請大家小心~
時間Sat May 2 14:12:38 2009
先PO上請大家小心的電話跟匯款帳號吧~~
雖然上一次發過的文就PO過了...
‧0986-624-956
‧0973-142-293
郵局帳號:0021 3470 78 9171
銀行帳號:(代號017) 0031 0835 083
另外還有MSN帳號:
[email protected]
請大家小心被騙!!!
以下是我被騙的簡略過程及我苦惱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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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日下標露天一項3C產品
4/28就急急忙忙去匯款...也不知自己在急什麼
4/29沒收到,對方說也許是明天
4/30就連絡不到人了
4/30當晚就去報案,經過警方調查,以上的電話及帳號皆有多次遭到檢舉及調查..
他的帳號因為被凍結,當時又沒記下來,所以沒提供給警方...
但昨天5/1終於被我找到了,所以警員跟我約禮拜一再協助我調查這樣...
本來是本著要告要抓到對方的心態...
但後來警方說,因為那4個(帳號+電話)如果都是不同人,要告的話也許就是要跑4次
法院...但如果對方都跟他無關、只是個人頭那也不能拿對方怎樣、也得不到賠償..
當時在沒有對方露天帳號時,警方說,可以告你匯過去的那個郵局帳號,只是對方
該郵局是在台中,所以他們就必須把這案件交給台中警局去辦,到時候上法院我也是
得上台中法院...而且也許還不只要跑一趟.........但我住台北啊...
爸聽到警方這麼說就勸我不要報了...當作買一次教訓,但時在是嚥不下這口氣...
但仔細想想自己現在還是個學生...光這件事情就讓我現在完全無心去做任何事情,
現在就一直在到處查申訴的任何管道、方法及法律條款...
但我不懂警方為什麼不查對方電話??(查申辦人或通聯之類)
雖然電話也有可能是人頭....
還是說派出所沒有去查通聯的權力??
反正我現在很猶豫自己到底要不要繼續下去...
1萬多已經算了...但就是那一口氣讓我很難放棄追查下去....
禮拜一再把露天帳號交給警方調查也不知道又會變成怎麼樣...
實在是很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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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37.188
1F:推 org277:說真的是不太會抓得到人了.但你不告就多給他一次害人的機會 05/03 01:29
2F:推 nmzx:找到人頭還是有機會捉到主嫌的,雖然機會渺茫,加油! 05/03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