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ve (veve)
看板Bunco
標題[親身] 借錢不還(四)
時間Fri May 16 16:55:17 2008
事後想,我遇到的這個人,應該不是常見的「詐騙集團」,而只是單獨
的個人,以拙劣的手法欺騙社會上許多存善心且懶得追究的人們的善良。對
多數人而言,拿回錢並得到一筆補償,相對付出的代價(被騙、報案做筆錄
、收傳票、上法庭等等)當然是不值得的。所以這樣的人才能以這種拙劣的
手法(真不敢相信他至少從2006年初至今都用同一隻電話號碼行騙)騙了不
知多少人?!
但是,相信對他來說,這次事件也是付出了代價。(到警局到案說明、
收傳票、上法庭、偷雞不著蝕把米等)
希望能以我的經驗,告訴有類似經驗的朋友,不要怕麻煩,也許就能稍
稍讓這種不肖之徒有所收斂。當然,最好還是在一開始就不受騙!
也許還是可以幫助有需要的人,比如請對方到警察局,警察局有一筆「
急難救助金」提供給民眾遇到困難時緊急借用,借用之後只要拿到離自己最
近的警察局歸還就可以了。或者,不要像我拿了電話號碼卻看也不看就收下
,(那隻0945的電話,後來證實是「聯華電信呼叫器」)。
此外,必須要有心理準備的是,一旦進入司法程序,被對方得知你的個
人資料恐怕在所難免。讓我比較釋懷的是,當時因為對方遲到,所以上法庭
向庭上宣示、確認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身份證字號時,對方
並不在場,因此擔心事後被報復的疑慮就比較不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2.195
※ 編輯: veve 來自: 219.84.62.195 (05/16 17:08)
1F:推 gitans:真是個不錯的案例給大家參考,遇到無賴真的不能心軟 05/17 15:48
2F:→ ueno:唉...開庭浪費的時間比金錢寶貴. 以後大家真的要小心啊!! 05/17 17:42
3F:推 fansue:原po這樣的有心人,一定要推 05/22 12:32
4F:推 vixen:原po讚! 06/16 06:30
5F:推 asagi:推! 08/02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