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rahfish (不是前菜)
看板Bunco
標題Re: [問題] 關於破案後的法律程序
時間Sun Jul 15 14:07:12 2007
報案後
進入法律程序,會由檢察官召開偵察庭
當事人會收到地檢署的傳票,請你去詢問,決定此案否成立
之後確定成立後,每次開庭都會以傳票通知
若不想讓家人知道--是比較難的
還是先與家人做好溝通吧!
: ※ 引述《tea0226 (第1次玩娃娃機夾到戰利品)》之銘言:
: : 各位板友好
: : 想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 : 我的朋友最近被詐騙集團騙了11萬
: : 也已經報案了
: : 現在知道主嫌都在大陸 應該不太可能抓到
: : 如果到時候領錢的車手被警方抓到 (或全部一網打盡)
: : 走法律程序的話會不會被害者也必須常常上法院或地檢署
: : 因為她蠻低調的
: : 不想讓家裡的人或朋友知道
: : 能否麻煩知道的人說明一下之後會走哪些法律程序
: : 我會叫她上來看的
: : 謝謝!!
: 另外再請問一下
: 是現在報案了就隨時有可能被叫去問話
: 還是要破案後才會?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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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4.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