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hrt (人生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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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65] 二度就業婦女求職遭詐騙200萬
時間Fri Mar 2 20:16:47 2007
http://www.cib.gov.tw/crime/crime02_2.aspx?no=335
發稿時間 2007/3/2 上午 10:31:36
二度就業婦女求職遭詐騙200萬
臺北市林小姐在95年12月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富達國際有限公司」廣告,標題
文字的「週休二日」、「二度就業可,女性尤佳」,相當吸引現年48歲且待業
的她,於是就照著廣告地址前往「臺北市復興北路60號 2樓」經過面談後順利
進入該公司,她負責處理「相機記憶卡」的電話詢價及報價,工作相當輕鬆月
薪是 2萬4000元。
上班後不久自稱是公司主任的「王世杰」與假冒公司同事的「小雯」兩人開始
設局詐騙林小姐,他們以接獲「記憶卡訂單」業務人員可以分紅為誘餌,要求
林小姐先墊付貨款,等成交後即可收到本金加紅利,第 1次林小姐付出 5萬元
,於兩週後果然回收了 5萬5000元,而她在任職滿 1個月後,公司以現金發放
方式給了她第 1次的薪水 2萬4000元,至此為止她對這家公司深信不疑。
歹徒見大魚已上鉤,就要求林小姐接一筆較大的訂單,總計要先交貨款80萬,
並在農曆年前即可交貨領現金,可以獲利 8萬,隨後又邀約她與客戶(黃先生
)吃飯,再以購買「眼鏡鏡架」每支可以獲利 500元的利潤,禁不起高利誘惑
的林小姐竟將自己的保單抵押貸款 120萬交給歹徒,並以為在 2月10日就可以
連本帶利拿回來。
未料卻在 2月 2日突然接到公司主任「王世杰」通知,要她回家等通知再來上
班,因為自明日起要公司要重新裝潢暫不營業。林小姐此時才發覺不對勁,多
次返回公司查看不但未見施工裝潢而且還鐵門深鎖,經過打聽才由房東處得知
,原來歹徒已經積欠房租 2個月早就跑的不知去向。
林小姐被騙原因分析
1. 林小姐在每次付款給對方時都未留下任何交付憑證,對未來追訴相當不利。
2. 在求職前並未查證,本案經 165查證後發現,經濟部商業司網站並未登記
「富達國際有限公司」。
工作內容空洞、輕鬆、並要求投資,且以「公司成立緊急未能加入勞保」等都
是疑點,但林小姐未能警覺,一心只想「投資獲利」,聽任歹徒淘空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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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真像是詐欺獵人中的遭詐騙真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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