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oyyed (floyyed)
看板Bunco
標題Re: 手機被騙走....
時間Sun Jul 3 00:29:12 2005
※ 引述《coba35 (coba35)》之銘言:
: ※ 引述《yamanaka (the King has Returned)》之銘言:
: : 應該是可以 看受理你案子的警察是否有心要偵辦吧
: : 我報案的時候是警察主動跟我要手機編號
: : 叫我趕快回家找出來報案 不過我都是在當天完成
: : 是的 就是有白紅藍三聯
: : 表示該分局已經受理你的案子
: : 上面會登記你的基本資料 跟你報案的簡單原因
: 通常報案都是在轄區內報案..
: 只要員警想以「備案」方式,你就直接跟他說,我是要「報案」不是「備案」
: (當然前提是你要有相關證據在去報案(就是IMEI號碼),否則空口說白話...)
: 如果對方不接受,你就說..
: 我在轄區內報案你們不受理,「那我會去其他警察局報案..」
: 如果這位警員還是很白目的不願幫你寫筆錄,那隨便找個警察局,再去那邊報案
: 順便告訴那家警察局你在轄區不被接受的所有經過..
: 「絕對會有上層長官直接打電話到那個警察局"關照"」
: 這位警員絕對會被大家揪出來K的滿頭包! :-)
不是的
報案要以『事發地』的轄區派出所來報案
你去其他警察局只會把你轉回去原來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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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5.65.209.71
1F:推 maydayling:沒錯..... 我就是這樣 ╮(╯_╰)╭218.165.226.210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