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ba35 (coba35)
看板Bunco
標題Re: 手機被騙走....
時間Sat Jul 2 15:50:42 2005
※ 引述《yamanaka (the King has Returned)》之銘言:
: ※ 引述《maydayling (かたちあるもの)》之銘言:
: : 就去了警局...他拿了一本本子(白色的紙)記錄了我的事情...就這樣而已....
: : 我那時在警局他們們叫我給他們那組編號 >"<.....
: : 那我這幾天在帶手機的資料 回去那跟他們講可以嗎???
: 應該是可以 看受理你案子的警察是否有心要偵辦吧
: 我報案的時候是警察主動跟我要手機編號
: 叫我趕快回家找出來報案 不過我都是在當天完成
: : 不好意思...我不清楚報案三聯單是啥....是類似一個收據嗎??
: 是的 就是有白紅藍三聯
: 表示該分局已經受理你的案子
: 上面會登記你的基本資料 跟你報案的簡單原因
: : 我那時寫完上面說的那個本子 他就送我出去了...什麼也沒給我....也沒給我啥交代
通常報案都是在轄區內報案..
只要員警想以「備案」方式,你就直接跟他說,我是要「報案」不是「備案」
(當然前提是你要有相關證據在去報案(就是IMEI號碼),否則空口說白話...)
如果對方不接受,你就說..
我在轄區內報案你們不受理,「那我會去其他警察局報案..」
如果這位警員還是很白目的不願幫你寫筆錄,那隨便找個警察局,再去那邊報案
順便告訴那家警察局你在轄區不被接受的所有經過..
「絕對會有上層長官直接打電話到那個警察局"關照"」
這位警員絕對會被大家揪出來K的滿頭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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