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lver0314 (吾要失態了!)
看板Buddhism
標題[請益] 賢首宗、慈恩宗近代法脈傳承考究
時間Mon Jun 12 13:02:07 2023
如題
最近有接觸到賢首宗的一些知識覺得蠻契合自己的
另外想找尋有關法脈傳承的時候卻有各種網站說明自己的傳承卻感覺沒有統合
這樣未來歷史考究應該會很混亂吧?
個人意見 某個把自己唬爛成三宗共祖的官網到處是捐款連結開外幣帳戶
自創奇幻理論 大談普賢善財歪曲佛法 只為開自己方便之門 自讚毀他 妄稱信義 當墮三
惡趣中 受諸劇苦
目前查詢到的有
大華嚴寺網頁:
禪宗臨濟夢參祖師法脈-海雲和上 臨濟宗第48代傳人,法名「昌一」,下傳「隆」字輩。
海雲和上於2008年自第41世樹林福慧寺敬緣欽因祖師承接賢首兼慈恩宗法脈,成為賢首宗
第42代祖師。
悟慧網頁:
悟慧法師是「臨濟宗」四十三代「賢首宗(華嚴)」及「慈恩宗(唯識)」四十二代傳承
法嗣 ,傳承三宗法脈,同時也是漢傳唐密「穢跡金剛法」傳承法嗣 。
廣修禪寺網頁:
福慧寺方丈、高原法系賢首兼慈恩宗第四十
一代傳人上欽下因老和尚傳授賢首兼慈恩
宗法脈予四位法嗣。四位法嗣分別是:台灣廣修襌寺方丈大慧法師、新加坡菩提閣方丈果
峻法師、台灣法藥寺方丈淨嚴法師、台灣束勢芧蓬宏慧法師為第四十二代法嗣。
賢首禪苑:
體佛法師承接賢首恩慈宗第四十二世法脈
這些個法脈、法嗣等,是怎麼個考究法?
現在這樣算起來到底是四十二還是四十三?
雙宗並傳還是三宗?
另外備註 因為看到前面有版友提到官司等,體佛法師新聞我有看過,因此查了個仔仔細
細,建議大家去看
司法判決書,
媒體嗜血胡吹後也不用負責任更正報導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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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3.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uddhism/M.1686546129.A.E75.html
※ 編輯: silver0314 (101.10.13.182 臺灣), 06/12/2023 13:07:44
1F:→ creative88 : 應該是寫作慈恩 不是恩慈? 06/12 13:26
已更正
2F:→ OnlyJun17 : 這好像有卦?不好說~06/12 13:30
3F:→ OnlyJun17 : 有認識的出家眾去這間寺院[參學]過~後告訴我幾句其[06/12 13:52
4F:→ OnlyJun17 : 奇怪的見聞]~06/12 13:52
您再私訊我好了 謝謝
感謝上面板友的回覆 果然與我所查到的無二
5F:推 jksen : 一支法派可以傳很多位弟子,數字不同正常,42跟43可06/12 14:00
6F:→ jksen : 能都是真的,重點是法派圖是誰傳誰,清不清楚06/12 14:01
※ 編輯: silver0314 (101.10.13.182 臺灣), 06/12/2023 14:41:40
感覺就是超模糊-.-
※ 編輯: silver0314 (101.10.13.182 臺灣), 06/12/2023 14:44:33
7F:推 devil0915 : 體佛法師以前是補習班名師,他的教學方式、口條,06/13 00:15
8F:→ devil0915 : 跟其他法師比較的話,老實講,我覺得高下立判,有06/13 00:15
9F:→ devil0915 : 興趣的話可去yt找影片看。06/13 00:15
10F:推 aidssm1234 : 體佛法師出家前講的就很好了06/13 00:51
嗯 目前有在看的就體佛的
※ 編輯: silver0314 (150.116.234.54 臺灣), 06/13/2023 07:39:19
※ 編輯: silver0314 (101.10.13.182 臺灣), 06/13/2023 08:25:50
11F:→ OnlyJun17 : 體vs海,在爭賢首吧!?兩位有共通關鍵字[古董]~06/13 09:36
12F:→ OnlyJun17 : 我聽過的[奇怪的見聞]就是關於用這個keyword,在暗 06/13 09:38
13F:→ OnlyJun17 : 喻/隱喻~~~~06/13 09:38
14F:→ OnlyJun17 : 不要再寄站內信問啦~ 06/13 09:40
15F:→ OnlyJun17 : 疫情剛開始,其中一位2020年4月古董案新聞/同年7806/13 10:43
16F:→ OnlyJun17 : 月另一位開口以古董為題講了讓人奇怪言論/次年2021 06/13 10:43
17F:→ OnlyJun17 : 年2月,見聞者親口告訴老朽,所見所聞~ 06/13 10:43
18F:→ OnlyJun17 : 聽經學教理和禪修需要明師過來人不同,建議可到智 06/13 10:58
19F:→ OnlyJun17 : 光上人華嚴蓮社辦的專宗研究所那裡人才濟濟~才不會06/13 10:58
20F:→ OnlyJun17 : 落入一家之言~認識博士學位是華嚴學的在家眾,高中06/13 10:58
21F:→ OnlyJun17 : 畢業沒讀大學就去那裡學華嚴~之後才慢慢讀空大補世 06/13 10:58
22F:→ OnlyJun17 : 俗大學學歷,然後再去華梵以華嚴學取得碩博士學位~ 06/13 10:58
23F:→ OnlyJun17 : 至於她的禪修,還是得到禪修道場(我提到的ㄧ僧ㄧ俗06/13 10:58
→ OnlyJun17 : 是同事,彼此認識還在同一單位服務喔) 06/13 10:58
官司案認真去看司法判決就很清楚了
刑事案件詐欺可是非告訴乃論
最後的判決是無罪 而不是因和解緩刑喔!
無罪理由判決書裡面都寫的很清楚
完全就是投資失敗興起的告訴
再按依一般買賣或合夥投資契約之慣例,就買賣契約而言,出賣人僅須將按照契約約定之
標的物,依約定之方式完整無瑕地移轉所有權予買受人,原則上即已盡出賣人之義務,就
合夥投資契約而言,合夥人僅要依約定出資,即已盡義務,至於標的物日後是否能轉賣或
價格有無昇值或投資之損益等情,事涉市場機能及投資風險等問題,通常並非出賣人或投
資人應負責之義務範圍內,始為常態,是若尚對出賣人或投資人課以超出一般交易常態之
義務者,衡情縱非見於明文,亦應有相當明確之證據依憑,以明雙方權益,而避免日後爭
執之虞為是,更何況被害人等5 人與被告2 人簽訂上開契約時,均有被害人鄭犁強委託擔
任見證人之律師羅子武在場見證、書立契約等情,有證人羅子武於本院審理中之證述可參
(見本院卷二第189 至190 頁),並有上開契約書可佐,且被害人等5 人均為社會上之賢
達人士,學識、經歷豐富,從前開契約書連拍得字畫之出售日之事項,尚明白清楚記載於
契約書內之情以觀,如被害人等5 人將被告陳國恩出言「保證獲利、原價買回」等語視為
是否共同出資拍得、購得拍賣品之重要事項,被害人等5 人或其等委託之見證律師,依理
亦必列入明文為是,然上開契約書並未就此重要事項有所記載。
(略)
故被害人等5 人
始未要求見證律師將上開約定事項載入契約,應堪認定。是尚難認被害人
等5 人有因被告陳國恩出言「保證獲利、原價買回 」而陷於錯誤簽定合夥投資契約。
(略),而被告2 人於附表一至四所示拍賣會雖可獲得勞務費即佣金(分別為拍定或購得
金額之16% 、16% 、10% 、16% ),
將佣金扣除後,被告2 人至少尚需支付拍定金額之9%
、4%、15% 、9%作為出資額,可見被告2 人無從由附表一至四所示之拍賣會詐得任何金額
,自
難認其等有何不法所有之詐欺犯意。
五、本件被告2 人之所為,核與詐欺之構成要件不相符合,公訴
人亦無法提出證據證明被告2 人有何故意詐欺之事證供參,
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被告2 人有何詐欺犯行,要
難僅憑告訴人片面指訴,遂令被告2 人負詐欺刑責。既不能
證明被告2 人犯罪,揆諸前揭說明,自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24F:推 devil0915 : 我不管有什麼官司,更何況那個官司也很有爭議(投資06/13 11:14
25F:→ devil0915 : 人賠錢,不爽反咬一口)。我只看法師講的內容,而且 06/13 11:14
26F:→ devil0915 : 我也可以把那個官司解讀為是在考驗個人的修行程度 06/13 11:14
27F:→ devil0915 : ,以及示現給眾生看:「這就是娑婆世界,五濁惡世 06/13 11:14
28F:→ devil0915 : 。」很簡單舉個例,假如大家都處在一個暗室裡走不06/13 11:14
29F:→ devil0915 : 出去,現在出現一個「有爭議」的人拿著明燈指引出06/13 11:14
30F:→ devil0915 : 路,而且我們已經看到路確實在那邊,沒有騙人。請06/13 11:14
31F:→ devil0915 : 問要不要跟他走?06/13 11:14
※ 編輯: silver0314 (101.10.13.182 臺灣), 06/13/2023 11:36:23
另外民事的部分沒辦法查判決 應是返還佣金
我不知道天底下哪個聰明的詐欺犯 要設局還倒貼
我看到鏡週刊等文等時候確實非常質疑 但看完判決書之後 真的覺得媒體嗜血描摹 又不
做更正報導很不可取
※ 編輯: silver0314 (101.10.13.182 臺灣), 06/13/2023 11:40:06
32F:推 devil0915 : 感謝貼出判決書,證明法師根本沒問題 06/13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