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l810 (以家人為重)
看板Buddhism
標題[讀經] 《瑜伽師地論》攝事分‧道品(念處相應)
時間Mon Nov 21 23:52:34 2011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 (1)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一
如是已說緣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我今當說。
總嗢拖南曰:
念住與正斷 神足及根力 (念住與正斷,神足及根、力,覺、道支、息念,
覺道支息念 學證淨為後 學、證淨為後。)
別嗢拖南曰:
沙門沙門義 喜樂一切法 (沙門、沙門義,喜樂、一切法,梵行、數取趣,
梵行數取趣 超二染為後 超、二染為後。)
「沙門」:(沙門道及究竟唯內法有)
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由四因緣,應知內法有沙門道及有究竟,外法決定無沙門道亦無
究竟,當知他論諸沙門道及以究竟,一切皆空。
云何名為四種因緣?一者、依止四處得四證智故;二者、解脫四種外隨煩惱故;三者
、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故;四者、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
云何名為內法沙門?謂諸沙門,略有四種:一者、勝道沙門,二者、論道沙門,三者
、命道沙門,四者、污道沙門。是四沙門,若略、若廣,如聲聞地已辯其相。
內法道者,云何為道?謂八支聖道。若處施設八支聖道,是處施設污道為後四種沙門
;若有其道,自行邪行,非生道器,由是因緣容有污道。是故外法尚無污道,況得有餘!
內法究竟者,云何究竟?謂斷諸取,諸取斷已,當來畢竟無復相續。
云何名為依止四處?云何復名得四證智?謂四處者:一、三結永斷蘇息處,二、無退
墮法勢力處,三、定趣菩提種類處,四、極七反有隨行處。依此四處,於佛、法、僧及於
淨戒,得證淨智。
云何名為解脫四種外隨煩惱?一者、解脫現法外隨煩惱,二者、解脫後法外隨煩惱,
三者、解脫展轉互相違戾所作外隨煩惱,四者、解脫於諸聖諦不能宣說、不能覺悟所作外
隨煩惱。
當知此中諸外道類,闕念住故,其念忘失,不正知住。領納諸受,或樂、或苦、或非
苦樂,於樂起染,於苦起恚,於非苦樂發起愚癡,如是名為第一現法外隨煩惱。彼由如是
染、恚、癡故,以受為緣生後有愛;以愛為緣發生諸取;有愛、取故,以取為緣成辦於有
;廣說乃至純大苦聚積集增長,如是名為第二後法外隨煩惱。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
本,種種見趣意各別故,彼此展轉互相違戾,是名第三外隨煩惱。又諸外道,遍於一切四
聖諦中,尚無有能施設其教,況當覺悟!是故彼於自師宗智雖得增上,而實無知,墮無明
趣,是名第四外隨煩惱。住內法者,於是一切皆能解脫。
云何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謂外道弟子,或墮有見常邊,或墮無見斷邊,長
夜積集,深起藏護;由聞親近,由思染著,由修染著。內法弟子行處中行,遠離二邊。
云何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謂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說斷遍知論,而於諸
取不能施設正斷遍知。由彼本契出家捨欲,故於欲取立斷遍知,非於自見、自戒、我語;
若有與他諸餘沙門、婆羅門等見不同分,戒禁同分,彼於見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非於戒
禁、我語二取;若有戒禁亦不同分,於戒禁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其我語取,於一切時,
一切外道悉皆共有,是故外道於自於他我語取中,皆不施設斷遍知論。又彼雖能分捨諸取
,而於當來還復能取,未永斷故。如是外道於諸取中未全斷故,未永斷故,不得究竟。內
法大師,當知一切與上相違。如是應知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沙門義」:
復次、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略由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當知普攝諸沙門義。
云何三處?一、境,二、智,三、證。
云何三地?一、正加行攝異生地,二、有學地,三、無學地。
云何三種補特伽羅?一、正加行異生補特伽羅,二、有學補特伽羅,三、無學補特伽
羅。
云何名境?謂地等六界,與六觸處為所依體;此六觸處,與十八意行為所依體;十八
意行能雜染心。
云何名智?謂心清淨,增上慧依處。
云何名證?謂即慧依處增上,若諦依處,若捨依處,若寂依處。
云何慧依處?謂慧為依處,於正加行異生地中,正修善法為因緣故,能無放逸。入有
學地,若慧為依處,證阿羅漢。無學地中,得盡智故,如實了知我生盡等,若學、無學出
世智,後諸世間慧。云何諦依處?謂已獲得八支聖道,斷諸煩惱。由此依處,當來眾苦畢
竟不生;由此畢竟無忘失故,名諦依處。
云何捨依處?謂斷彼事;由此依處,於已斷事無雜染行,現法樂住。
云何寂依處?謂為斷滅所餘結事,方便勤修,如已得道;此為依處,於所餘結及所餘
事能捨無餘。如是一切,以要而言,為欲得證故修其智;既得證已,便獲聖道及聖道果。
果有二種,謂煩惱斷及與事斷。此中一種,證所未證;第二依處,捨未來苦;第三依處,
能隨習近現法樂住;第四依處,斷未圓滿能令圓滿。齊爾所處,諸瑜伽師於所應作,皆得
究竟:謂於未證,由初能證;於未來苦,第二能捨;於現法樂,第三能住;於上斷滅所未
圓滿,第四能滿。如是一切,由四依處應當了知。此中先所獲得聖道,名寂靜道,為斷上
位煩惱事故,正修習時,於其事斷倍趣增益,於煩惱斷防未得退。
此中云何由智觀察所知境界,證所應證?謂正加行異生地中,正行異生補特伽羅,由
內、外別,觀察五界,於所有身住循身觀,謂心解脫及慧解脫為增上故。
彼起如是如理加行,於諸界中住唯界想,觀唯有界,都無有我。依思擇力,於諸色界
已遠離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於未來世不希望故,於現在世不耽著故,名已離貪,未能
永害彼隨眠故,名於所緣猶未能斷。
彼於其貪已遠離故,由心解脫為增上力,遠離貪故,心得清淨;而於所緣未能斷故,
有餘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六觸處所攝境界,無倒觀察,於諸受中住循受觀。彼
如前說,依思擇力,於諸受界亦遠離貪,歷觀緣生無常性故。即如前說,而於所緣猶未能
斷。
彼於無明已遠離故,由慧解脫為增上力,依諸明觸所生如理作意相應所有善受,於一
切受所生雜染厭捨而住;由於無明觸所生受為緣起貪,已遠離故,名得清淨,而於隨眠未
永斷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
從此已後,於十八意行無倒觀察,俱於心法同時安住循心法觀。彼作是思:此十八意
行最第一者,謂諸所有寂靜、解脫,超過諸色,在於無色,於能順捨起諸意行。復作是思
:若我依此勝妙意行,於清淨捨,若定、若生,耽著係憶,因此我心便成雜染。如是知已
,捨而不憶,是名於心住循心觀。復於諸處觀無常性,是名於法住循法觀。
彼於爾時,於三想定,及以非想非非想處所有諸行,餘第一有,已離貪故,名於想界
及行界貪亦得遠離,餘如前說。如是彼於正加行攝異生地中,淨修心已,為欲證會學心解
脫,復於一切身、受、心、法,觀唯有法,都無有我。於一切有深心厭捨,不起加行,謂
我當有,或我當無,如實了知此中無有有者、無者。彼由如是如實知故,漸於見、修所斷
三漏心得解脫。得盡智故,觀察一切當來諸受,不復流轉。此不流轉,由身滅故。彼於爾
時,依諸漏盡所獲盡智,為最第一。
有學異生諸慧依處,猶有垢故,今此所得定無垢故。又即此慧,於諸煩惱斷滅諦中,
以寂靜行攀緣而住;暫時失念,亦不能動,如是所有心、慧解脫,不為忘念之所陵雜。如
前異生及有學位,以彼尚有忘失法故,諦不圓滿;在無學位,於一切時如實性故,其諦圓
滿,故諦依處成就第一。由能棄捨一切依事,故捨依處成就第一;一切道果所集成故,名
善修道,非如異生及諸有學,故寂依處成就第一。
問:何因緣故,唯在無學,四種依處說為第一,非在異生及有學位?
答:在此位中,微細淋漏亦不可知,況有中、上!在異生地,淋漏彌多;有學位中,
少可知有,此中何等名為淋漏?應知如前諸動舉等,說名淋漏。於彼一切皆永斷故,趣向
圓滿牟尼性故,說名牟尼最極寂靜。又已永害當來因故,於初、中、後,生、老、死苦永
止息故;現法行時,於諸世法,四種貪愛永寂靜故,四種瞋恚永寂靜故。又於住時,不悅
諠雜,永寂止故。
「喜樂」:
復次、依修所有菩提分法圓滿增上,由七因緣,當知建立七種正法。
何等為七?一、聞所成作意所緣故;二、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所緣故;三、即此三種
作意加行時差別故;四、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五、受用財、法,於時時間從
他得故;六、於究竟時,內離上慢無失壞故;七、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失壞故。
此中依諸止、舉、捨相、修習知時,如聲聞地及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食飲等義,如
聲聞地應知差別。又於此中,受用財者,謂於剎帝利、婆羅門、長者等眾;受用法者,謂
於沙門眾。我應如是行者,謂善護於身,善守諸根,善住正念。應如是住者,謂至門首,
若不聽許則不應入;或得入已,若不聽許,不應自專就座而坐。應如是坐者,謂不應寬縱
一切身分,乃至廣說。
應如是語者,謂五種語:一、應時語,二、應理語,三、應量語,四、寂靜語、五、
正直語。應如是默者,謂於五時應當宴默:謂或紛擾故,或相誹撥故,或違諍而住故,或
延請故,或談論故為待言終所以宴默。
云何應時語?謂非紛擾,或遽尋思,或不樂聞,或不安住正威儀時而有所說。又應先
序初時所作,然後讚勵,正起言說。又應待他語論終已,方起言說。如是等類,一切當知
名應時語。
云何應理語?謂依四道理,能引義利,稱實而語,名應理語。
云何應量語?謂文句周圓,齊爾所語決有所須,但說爾所不增不減,非說雜亂無義文
辭,如是等類名應量語。
云何寂靜語?謂言不高疏,亦不喧動,身無奮發,口不咆勃而有所說,名寂靜語。
云何正直語?謂言無詭詐,不因虛構而有所說;離諂曲故,發言純質,如是當知名正
直語。
於己所無信等善法,不起上慢,謂為自有;於其狹小,亦不增益以為廣大。唯於實有
,乃至所有如實了知,自稱言有,故名自知。
又信為先,受持淨戒;持戒為先,求多聞法;由此為先,捨諸過失,普於一切資財、
身命無所顧戀;由此為先,心得靜定,證如實智。
如是五法,由四因緣之所顯發:一、由他教故,二、教增上力自內證故,三、俱生尋
思勝辯才故,四、由先串習獲得俱生功德相應善男子故。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雙標二種
。如是二種者,分別二種。此二為勝者,當知簡擇二種差別。
修七善法,得二勝利,謂現法中得輕安樂,覺境實性,發生勝喜,由是因緣,多住喜
樂。安住是已,能如理思,速疾證得諸漏永盡。
「一切法」:
復次、依修菩提分法增上,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略由諸學及諸學果,攝一切法。
云何諸學?謂三種學:一、增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慧。
云何學果?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果。
當知此中一切法者,謂善法欲,清淨出家,為證涅槃,先受持戒,由是漸次,乃至獲
得究竟涅槃,是故宣說一切諸法,欲為根本。
又依淨戒,引求正法,攝受多聞;由聞正法增上力故,能速集證增語明觸,是故說彼
以為觸集。又彼皆為流趣明觸所生諸受,乃至有餘依般涅槃界為其後際,為求安樂而發起
故,此樂一向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學所攝法為受流趣。
又彼為求所有明觸,及依明觸所生諸受,起聞、思、修所成作意,是故說彼為作意生
。
又於爾時,於四念住,由觀品念,以觀為依,與內心止為其增上,是故說彼念為增上
。又念增上起奢摩他,與後聖諦現觀妙智為上首轉,是故說彼定為上首。又於聖諦,諸現
觀中慧為最勝,謂能無餘永盡諸漏,是故說彼慧為最勝。又由一切漏永盡故,獲得究竟明
觸生受俱行解脫。即此解脫,非由一切學所攝法數數隨得,唯由頓得,由此解脫,一切樂
中為最第一,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即用解脫以為堅固。
又彼如是善解脫心,若諸明觸所生受等,若學所攝所有諸法,并所依身,於無餘依般
涅槃界,任運自然究竟寂滅,是故說彼皆以涅槃為其後際。
應知此中,欲為增上,受持淨戒,名增上戒學。依止觸、受增上心、慧,任持方便所
有作意,若念、若定,并其加行,名增上心學。慧為最勝,名增上慧學。如是應知名為三
學及彼依持。
解脫堅固是有餘依般涅槃界第一學果,涅槃後際是無餘依般涅槃界第二學果。如是略
說學及學果,攝一切法。又此諸學及諸學果,能證資糧,當知對治八種過患,修集九想。
云何名為八種過患?所謂耽著利養恭敬,愛藏一切後有諸行,懈怠懶惰,薩迦耶見,
貪著美味,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愛,依止放逸惡行方便,依止邪願修習梵行。
云何名為修集九想?一者、修集出家想,二者、修集無常想,三者、修集無常苦想,
四者、修集苦無我想,五者、修集厭逆食想,六者、修集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七者、修集
死想、八者、修集世間平等不平等想,九者、修集有無出沒過患出離想。
應知此中所有如法,平等行攝,能往善趣;善身、語、意業,說名平等。所有非法,
不平等行攝,能往惡趣;不善身、語、意業,名不平等。又住於此,若生、若長,能生後
際所有眾苦,說名為有。從其前際、於現法中有死滅苦,說名為無。餘出、沒等,應知如
前已廣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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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點錄自 印順法師『雜阿含經論會編(中)』
http://www.yinshun.org.tw/books/37/yinshun3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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