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amerecca (werewolf)
看板Buddhism
標題[公告] 佛陀教育板板規 V 1.2.1
時間Sat Apr 9 09:35:59 2011
於 ◎ 檢舉、申訴及解桶之規定 ◎
修正補充兩項有關板主處理案件時間
01.
檢舉之任一板友,皆須以採用「來信」方式,向本板flamerecca板主提出檢舉。
檢舉必須具足「違規帳號」、「違反板規條目」、「違規文章AID代碼」、
「違規內容」等四個項目。缺乏以上任何一項目之檢舉,板主得要求檢舉人將證據
補正,或不受理該檢舉人之檢舉。超過一星期的文章或推文等,板友可再檢舉但不
判決。超過兩星期的文章或推文等,已屬結案,不再接受檢舉。有關挑釁、
人身攻擊,只有受挑釁、攻擊等「受害當事人」可檢舉之(並請當事人備份證據後
,寄到任一板主信箱),不接受第三人之檢舉。為維持佛法板板面之乾淨,
檢舉文
「禁止」發表於佛法討論板上,僅限來信 flamerecca 板主信箱檢舉,檢舉文將
備份於。違反此項規定者,禁言兩週。
任何一項爭論性話題只要檢舉者提不出受檢舉人具有貶抑、侮辱性、攻擊性、偏見
之其中一項具體事證,板主將不受理有關此之任何檢舉。
板主主動檢舉偵查,或板友非爭論性之檢舉則不在此限。
增加補充 推文檢舉亦是視為檢舉文
(影響他人文章下方版面的清淨)
以後以推文檢舉者 得水桶兩週。
05.板主處理時間為三天之內
如有三天內重複檢舉相同案件者
(同一人的同一行為)
視為以檢舉為由惡意騷擾板主 水桶兩週
以上。公告後一週(2011/4/16)實施
如有意見請來信或者推文說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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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卍~卍~卍~卍~卍~ 嘉察仁波切《聽即解脫咒》 ~卍~卍~卍~卍~卍~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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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Ben Dharma Ra Ra ★嘛 北 當 嘛 RA RA
★Ha Gan Ga Ah Sha La ★哈 港 嘎 阿 夏 拉
★Sa Den Dharma Da Li ★沙 殿 當 嘛 達 哩
★Ga Ha Na Ah Li Ta ★嘎 哈 哪 阿 哩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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