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ten (予攸)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請益] 地藏菩薩本願經中的一段話
時間Mon Feb 21 00:58:48 2011
以下針對您的判讀提出疑惑:
※ 引述《EVA010200 (新世紀福音戰士EVA)》之銘言:
: ※ 引述《ikl (寒流不要再來了)》之銘言:
: :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中
: : 稱佛名號品第九
: : 裡面有一段話: 若有臨命終人 家中眷屬乃至一人
: : 為是病人高聲念一佛名 是命終人 除五無間罪
: : 餘業報等悉得消滅 是五無間罪雖至極重 動經億劫了不得出
: : 承斯臨命終時 他人為其稱念佛名 於是罪中亦漸消滅
: : 這篇好像是說五無間罪亦漸消滅
: : 這句話跟我上一篇問的閻羅王眾讚嘆品第八那一段話
: : 18012偏EVA大解釋感覺答案好像不太一樣 有人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嗎?
: 前後經文並無矛盾之處。
: 若有臨命終人,家中眷屬,乃至一人,為是病人,高聲念一佛名,
: 是命終人,除五無間罪,餘業報等,悉得銷滅。
: 是五無間罪,雖至極重,動經億劫,了不得出,
: 承斯臨命終時,他人為其稱念佛名,於是罪中亦漸銷滅。
: 《地藏菩薩本願經.稱佛名號品第九》
: 此段經文是說:
: 除了五無間罪之外,其餘業報,都得以銷滅。
: 但此經文又補充說:
: 這五無間罪,是極重之罪,雖然過了億劫之久,還是不得出無間地獄。
: 不過,命終之時,有他人代為稱念佛名,這五無間罪,也是可以漸漸銷滅。
:
這裡對於餘業報等和五無間罪,你都認為可以消滅,而五無間罪只是漸漸消滅。
以上的經文,必須重申一點:
: 經文明文寫『五無間罪...亦漸銷滅』,
: 和前面的句中『餘業報等....悉得銷滅』還是有明顯不同之處。
: 所以,他人代為稱念佛名,可以幫忙罪人漸漸銷滅五無間罪業,
: 但經文並沒有說他人為其稱念佛名就『可以完全』銷滅五無間罪。
前後文句的差異在於 漸 或 不漸
而非完全或不完全
前後都是 消滅 這個詞
你從何來決定決定他是不是完全消滅呢?
再來,如果此處無法 完全消滅,那會消除到什麼狀態呢?
你所說的不就會造成這樣的問題?
對照前後經典,可以觀察到
除了五無間罪外的業報,能夠因此迅速消滅
而五無間罪也能因為聽聞到佛菩薩的名號或是經典文句而消滅,
只是相較於其他業報是較慢的。
所以根本沒有您提到的:完全或不完全的問題不是嗎?
師兄的簽名檔提到:離經一字,即同魔說,我們都要慎重啊,是吧
: 我舉一個比喻:
: 假如,有人放火燒一間1甲大的工廠,工廠全部陷入火海之中,
: 他人幫忙用水桶提水救火,有用嗎?
: 有用!.....只是杯水車薪啊.......
: 如果說光用水桶就可以救得了一甲大的工廠,那就實在很難相信了。
: 不要認為說一甲大的工廠不會爆炸哦,台塑六輕就是實際的例子,
: 連幾十輛的消防車都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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