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toguo (淵泉先生)
看板Buddhism
標題Re: [討論] 有關版規七的修正建議
時間Sat Aug 28 00:10:54 2010
板主說:
1F:→ buddhanature:d版友如果認定現行版規與站規違背哪一條佛陀教誨,08/27 23:39
2F:→ buddhanature:敬請另外行文討論,也煩請您去站務版反應,此討論串08/27 23:40
3F:→ buddhanature:因沒有交集,也無針對現存特定哪一條板規而討論,08/27 23:42
4F:→ buddhanature:也提不出具體證據證明現行哪一條版規本末倒置,對尚08/27 23:44
5F:→ buddhanature:未制定之版規強立反彈,故暫時鎖文。08/27 23:44
6F:→ buddhanature:請對現行版規提出建議。而非對不存在版規建議。08/27 23:51
7F:→ buddhanature:文章代碼(AID): #1CTu08a1 請移駕至組務版討論,謝謝08/27 23:52
8F:→ datoguo:怪了,我這一連串推文及文章,不正是針對板規七的問題,以 08/27 23:53
9F:→ buddhanature:辯法沒規定在版規七,在版旨02,請勿亂回文。08/27 23:57
本人討論很明確就是針對板旨02、板規七施行細則提出討論。
而且不正是已經另外行文討論了嗎(請見18020, 18022)。
更何況如下面所舉出板主親自推的推文,板主也舉出板規施行細則擬限制辯法資格,
對於板主的施行細則之研擬,本人於此系列文章中推文及另發表文章討論,
很明確皆是在針對現行板規之施行細則提出不同意見。
沒想到竟被板主以上列推文為理由及藉口鎖文。
如果只是因為與板主意見不合,就遭到鎖文,對於身為板主異己的本人對此表示抗議。
當然板主維護佛教的苦心令人敬佩,
但是對於板主推文中所述對於異己的鎖文理由,恕本人不服,因為明顯與事實不符。
板主研擬的施行細則限制辯法資格:
1. 前面推文板主提出辯法資格及條件:
10F:→ buddhanature:時機仍不成熟。請有意者提出相關辦法。需要包含下列 08/24 00:37
11F:→ buddhanature:五條件:1.定義辯法者資格. 2.辯法時間長度與上網時間 08/24 00:38
12F:→ buddhanature:.主持方式與機制 4.參與辯法人數多寡 5.核准辯法的 08/24 00:40
13F:→ buddhanature:標準。ps:d大所定義的佛教諸派水火不容"這種用法,小 08/24 00:42
14F:→ buddhanature:弟無法認同 這些水火不容者,能否算佛教諸派,能否為 08/24 00:42
15F:→ buddhanature:佛菩薩所認可之弟子(如果沒有懺悔過其行者) 08/24 00:43
16F:→ buddhanature:都還有很大討論空間~ 08/24 00:44
2. 前面推文板主提議限制辯論資格:
17F:→ buddhanature:佛教新版規設定前,只要不違犯版規前提下,人人可辯08/24 23:29
18F:→ buddhanature:之所以需要辯法,是營造一個特殊條件,如[激動言論]08/24 23:30
19F:→ buddhanature:[有違規嫌疑之言論]、[衝撞對方之言論]'08/24 23:31
20F:→ buddhanature:[挑釁言論]等等,可以在辯論場合,適當去邪惡化與除 08/24 23:32
21F:→ buddhanature:罪化。使人盡情發言而無須顧慮較枝微末節之小衝突08/24 23:33
22F:→ buddhanature:特殊議題是針對如[死刑存廢與佛教觀]、[合法墮胎與佛08/24 23:39
23F:→ buddhanature:教觀] [外道之定義]等較具爭議之話題。按特殊時間而08/24 23:40
24F:→ buddhanature:進行正方與反方或個人見解之辯論。08/24 23:41
25F:→ buddhanature:若不限制辯論資格,凡違背板規者,即須水桶。限制辯08/24 23:47
26F:→ buddhanature:論資格乃是於限制時間內可解禁某版規,限制時間合法08/24 23:48
27F:→ buddhanature:化某種特殊言論,故仍需有配套措施。08/24 23:50
28F:→ buddhanature:若有人能提出合理的辯法配套措施,未來版規正式上路08/24 23:52
29F:→ buddhanature:後,將可在特定時間,解禁某些板規條款。08/24 23:52
如上所述,本人推文及文章明確係針對板主研擬的施行細則提出意見及不同看法,
並且認為那可能會致使佛教治學陝隘化而提出反對,
亦與佛教千百年來的正見確立與正思惟方法相左。
對於限制資格之措施,是否會使佛教治學陝隘化及專制化,表達擔憂及不同意見。
因此是明確針對板主研擬的板規施行細則提出討論及不同意見,
絕非如板主所說「無針對現存特定哪一條板規而討論」,
目前本人推及文章,正是明確回應板主對於板旨02、板規七研擬的施行細則而提出看法。
對於以「無針對何條板規討論」為理由及藉口將與板主意見不同的異己鎖文,
本人深表抗議。
當然重點還是在於板主研擬的施行細則會陝隘佛教治學,並且本末倒置。
也恐怕會淪為變相的拑制異己發言,而落於專制之嫌。
本人對此施行細則反對意見如前文及推文所述,
請參閱:18002, 18020, 18021, 18022的文章及推文。
此欲研擬的限制辯法資格的施行細則弊大於利,請板眾深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203.137
30F:推 thismy:你違規了! 08/28 00:14
有嗎?違反哪一條板規呢?有強制性嗎?罰則是什麼?
31F:推 thismy:現在小組長po 文說 版規討論不強制性要去版務 那就不違規 08/28 01:03
32F:→ thismy:之前我以為是強制性的,那麼版務討論搬去組務版 就隨板友了 08/28 01:04
了解。
※ 編輯: datoguo 來自: 111.251.203.137 (08/28 01:07)
33F:推 buddhanature:我在簡單的向d版友陳述一次,請注意在下發言全部內容 08/28 11:36
34F:→ buddhanature:建議版規,請針對現行版規而建議。如版旨02,依照 08/28 11:37
35F:→ buddhanature:版旨02而修正。版旨02已賦予版眾自由辯法討論權,你 08/28 11:39
36F:→ buddhanature:認為哪一部分有違佛陀教誨請提出來。並請提出修正方 08/28 11:40
37F:→ buddhanature:案。第二,若是針對現行版規7有不同意見與看法,也請 08/28 11:41
38F:→ buddhanature:依照這種方式提出來。有明確的依據可遵循。 08/28 11:41
39F:→ buddhanature:現行版旨02也不會和版規7有互相衝突。 08/28 11:43
40F:→ buddhanature:為了有更完善版規,而請版友針對現行版規建議,並非 08/28 11:44
41F:→ buddhanature:有一個不成形的版規,而進行建議。對版規討論都是版 08/28 11:45
42F:→ buddhanature:主群制定未來規章的參考依據。版規若沒有明文規範, 08/28 11:46
43F:→ buddhanature:就沒有依循的準則。故請你建議時針對現行版規而建議 08/28 11:47
44F:→ buddhanature:如對現行版規沒有異議,就不用再建議。 08/28 11:48
45F:→ buddhanature:有人吃五葷或用酒,仍是有開緣的時機而不犯佛教戒法 08/28 11:51
46F:→ buddhanature:請d版友特別注意,依照戒律開遮持犯,本人建議的"開" 08/28 11:52
47F:→ buddhanature:緣,也就是在特別狀態下,版友並不會違犯某條特定版 08/28 11:53
48F:→ buddhanature:規。這才是本人的用意。如果你對這句話了解,才能討 08/28 11:53
49F:→ buddhanature:論。如果你不了解,或你覺得沒有開緣而除罪化的需要 08/28 11:56
50F:→ buddhanature:來對版旨02或版規7建議修正,則此兩條無大幅修正的 08/28 11:56
51F:→ buddhanature:需要。討論版規只是用來制定未來修正版規的需要。無 08/28 11:57
52F:→ buddhanature:特別需要修正的版規,則版友也不用特別建議。只有達 08/28 11:59
53F:→ buddhanature:成版規可行的多數共識,版規就可行,而不用依照特定 08/28 12:00
54F:→ buddhanature:幾位的特別意見而修正版規。 08/28 12:01
55F:→ buddhanature:另外,正見與正思惟,和辯法一點關聯都沒有。辯法並 08/28 12:03
56F:→ buddhanature:不能保證你正見,正思惟。遵從師父而學可能性較高。 08/28 12:04
57F:→ buddhanature:正見與正思惟者,也不用特地去辯法。 08/28 12:05
58F:→ hallcom:#1CTukcxX,不是針對你,只是提醒 目前第18061篇 08/28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