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
看板Buddhism
標題[討論] 版規第十條
時間Thu Aug 26 23:57:34 2010
10. 分身條款:因PTT站規並未禁止註冊多重帳號,且多重帳號是否為同一位
使用者之認定具有爭議性,故違規處分只針對「違規帳號」。
然如以多重帳號鬧版且經版主認定具有鬧版事實者,刪文劣退,本尊及分身帳號
各水桶十二週。
當初 chuit 開出這條 相同ip 分身違規 不受影響的 版規,
目的何在我就不多揣測了......
如今竟然版規可提出討論,那麼我想討論這點。
多重帳號是否為同一位?基本上ptt 不主張共用分身帳號。
至於之前某人提過某一樓層宿舍,所有ip 一樣的說法....
其實那也只有前面的數字相同罷了。
實際上,違規了被水桶,但卻又能用分身上來發言,這到底有桶跟沒桶有何不同??
意思就是,我有很多id ,我違規後,那水桶判了,我仍能發言囉?
這樣是否妥當?..........這點我想應該考慮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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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82.95.54
1F:推 buddhanature:值得探討看看。也有修正的需要。 08/27 00:00
2F:推 budalearning:有心人只要換地方上網 就無法分辨是否分身 所以抓 08/27 01:27
3F:→ budalearning:不抓分身都一樣 不用刻意去限制 08/27 01:27
※ 編輯: thismy 來自: 203.82.95.54 (08/27 03:04)
4F:→ thismy:未必 版友要檢舉 很容易找出分身...這種事很多版都做過 08/27 03:05
5F:→ thismy:當然 若其發言正常時 當然不會引人去查.... 08/27 03:05
6F:→ thismy:但是 若特別為此設下分身帳號不受影響的話 等於放縱了 08/27 03:06
7F:→ thismy:如此,明知對方水桶了,又能出來辯論批評...不小心攻擊人後 08/27 03:07
8F:→ thismy:被水桶,但分身又能出來繼續爭論 這樣意義何在? 08/27 03:08
9F:→ thismy:那還不如不要水桶...... 08/27 03:08
10F:推 budalearning:一.真的能將分身都找出來嗎?二.一個人的ID有其代表 08/27 13:16
11F:→ budalearning:性象徵性意義 在佛版常常使用出現的ID和分身不同 08/27 13:18
12F:→ budalearning:水桶已將其影響力降低 08/27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