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mi4568 (Carpe diem)
看板Broken-heart
標題好 吧 ! 讓妳我都自由吧~
時間Sun Aug 16 18:36:43 2009
再一次的知道妳不愛了
好吧!
我會在星期二下午三點到公所等妳
去年的6月30日妳我開心的到公所
縱使那天車被拖吊開了紅單
妳也開心的說那是台北市政府送的紅包
好吧!
下星期二下午三點
我知道!
這段日子我還是放不開!我相信如果有愛!那就是有愛!
只剩一句話想對妳說
縱使我們現在離婚!以後我們還是可以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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