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dow1201 (偏執龜毛強迫症文具控)
看板BridgeClub
標題Re: [比賽] 民國100學年度大專盃校內選拔比賽辦法
時間Fri Jul 15 12:56:54 2011
※ 引述《bcddivad (映廷)》之銘言:
: 四、比賽地點
: 請儘量以台大校園為主。願意接受觀戰者可將地點公告於PTT BridgeClub版以供
: 欲觀戰者前往。
我以為基於公開原則,校內選拔賽是不得拒絕觀戰的
早年因此還曾經有過"是否得以賽員住所為約定比賽地點"之爭議
且當初爭議雙方,對於"約戰時間地點確定後要在社板上公告"都是一致同意的
: 六、比賽方式
: 報名截止後,依種子點數排定種子序,依種子序決定 KO 表。如:4隊時,1 vs 4,
: 2 vs 3依此類推。每場 KO 賽各為 48 牌。時間、地點由兩隊賽員自行敲定。
: 鼓勵使用打實體牌對戰。但如有一隊因交通問題,可在另一隊"可接受"的前提下進
: 行BBO對戰。如使用BBO對戰請橋手自重 注意橋藝道德及禮節。當有一隊伍因交通
: 因素無法進行實體牌隊戰,希望另一隊儘量配合。若雙方時間談不攏,則以主辦單
: 位規定時間為準,無法出席者視為棄權。
這邊提到主辦單位有規定之比賽時間底限
但依然未明確裁示預設之比賽地點為何
(前面關於比賽地點部份的說明雖似表明以台大校園為預設,但用語不甚明確,
亦未說明若雙方無法就比賽地點取得共識時應做何處理)
另,本段倒數第二行 實體牌"對"戰 請修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1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