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bazrnoh (pobazrnoh)
看板BridgeClub
標題Re: 關於陽明盃
時間Fri May 16 00:07:12 2008
各位台大的橋藝同好大家好,我是陽明橋藝社的前任社長,
先恭喜貴社囊括本次比賽前三名,看來貴社社員的牌力當真是"真材實料"。
關於這次辦陽明盃因為結束相當倉促,
所以現任社長忘了當場拿給您們填領取獎金的單子。
對您們造成的不便,在此先致上最深的歉意。
就我個人的認知,這種"獎金要繳稅"的東西似乎只有公家機關才有,
由於貴校舉辦台大盃似乎沒有發獎金,所以應該是沒碰過這樣的問題。
而陽明"不巧"是國立大學,辦比賽也有跟學校申請補助(形同跟政府申請補助)
所以如果我們要能發獎金給參賽人員,就算是參賽人員有收入,就要繳稅。
去年發出的獎金沒有要這樣報稅,是我個人用了另外一招虛報工作人員的方法偷渡,
結果害我們學校課輔組人員被會計室刁難了老半天,還繳了一篇報告出去解釋,
最後得到的回覆是下不為例@@
今年我想再用同一招,課輔組的人打死都不同意,
所以無奈只好用這種參賽人員有收入的手法,害得各隊隊長得填個人資料。
請各位放心,您們交給我們的個人資料,我們報帳出去就不會再留著(留著也沒用吧XD)
我因為今天在陽明大學參加另一項比賽,得獎後也填了這個"參賽人員收入"的表格,
才赫然想起不知道我們現任社長如何處理這件事,
正想打電話給他,就逛到貴社的版來,發現貴社有這樣的疑慮,
於是我可以再三跟各位保證,這只是跟學校申請獎金的一個操作手法,
三隊隊長的個人資料,入敝社之手隨即入敝校之課輔組,然後就再也不會出現在我們眼前
至於三隊隊長可能會覺得莫名其妙要繳錢很衰,
那屆時您們可以交給我郵局或銀行之類的帳戶號碼,
寄個逼信給我說扣繳憑單上這部分要繳多少稅,
我可以叫現任社長拿我們社費補貼給您。
再次跟您們說聲抱歉造成貴社困擾。
陽明橋藝社前社長 邱之擎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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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62.151
1F:推 abacada:想表示的只是 先前打過拿到獎金的比賽都沒有要填這個@@" 05/16 01:15
2F:推 Kivin:我印象中我有填過一次,似乎是某個在國橋的比賽.. 05/16 01:42
3F:推 xguyx:推一下邱大社長~ 05/16 01:44
4F:→ pobazrnoh:回一樓:可能其他比賽不是這種死死的公家機關吧,就我所 05/16 02:10
5F:→ pobazrnoh:知,我們學校好像都是這樣要求@@,第七屆陽明盃以前是不 05/16 02:11
6F:→ pobazrnoh:是這樣我就不清楚了,因為那時我還沒進陽明XD 05/16 02:12
7F:推 kevinbrian11:還偷渡勒...不愧是高中跟我同隊的邱大社長CCC 05/16 11:41
8F:→ pobazrnoh:嘎?樓上的ID...是哪位啊?XD 05/16 16:35
9F:推 xguyx:我猜是劉老師 05/16 20:37
10F:推 sule:路人插個嘴,主辦單位可以購買禮卷來代替獎金,就能避開這問題 05/16 22:47
11F:推 muchwhy:來不及了XD 05/16 22:49
12F:推 sule:往後可以考慮,自己方便,也不造成別人麻煩. 05/16 22:50
13F:→ pobazrnoh:哈,我們這次就是買禮券呀,只是社員自己掏錢換禮券,所 05/16 22:56
14F:→ pobazrnoh:以申請來的禮券在我們手上,錢給貴社當獎金了。我們學校 05/16 22:57
15F:→ pobazrnoh:規定不能發現金(超級討厭)!而禮券不討喜,第七屆陽明 05/16 22:58
16F:→ pobazrnoh:盃我們有慘痛經驗,所以才用這方法湊錢來當獎金啊QQ 05/16 22:59
17F:→ pobazrnoh:總之,陽明規定不准發現金,禮券要報稅,就這麼令人氣結 05/16 22:59
18F:推 abacada:囧 聽起來真的滿orz的 感謝貴社的回答囉~! 05/16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