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rorist (恐怖份子)
看板BridgeClub
標題Re: [閒聊] 比賽時的核對座位 ...
時間Sat Oct 11 19:35:14 2003
: 大專杯因為沒有對好座位, 所以輔大對政大的那場四強戰出大麻煩了。
探子來報, 事實上我沒有聽清楚, 是差 27 IMP, 而一共打了 12 牌。
大會似乎是堅持每一牌扣 2 IMP, 所以輔大以 3 IMP 取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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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啦, 橋規規定, average minus 是扣 3 IMP, 所以, 如果犯規
方沒有其他理由可以減少他的過失 [例如裁判或大會白爛之類的], 那,
凡是無法完成的牌數, 就應該照 3 IMP 扣。當然, 應該盡量加打/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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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 jllin 同意, 但我以為, 臺大杯該有這種狀況的緊急處理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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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高手的程度, 也要有高手的風度。」 ........ J. TERENCE REE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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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orderic:滷教授您的建議是...?? 推 61.216.73.130 10/11
2F:→ terrorist:或許應該規定在最後一節或牌出事 要加打 推 210.85.16.77 10/11
※ 編輯: terrorist 來自: 210.85.16.77 (10/11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