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wmtsa (補刀)
看板Boy-Girl
標題Re: [討論] 房板熱議:女友要求共同持有房產
時間Tue Sep 3 23:19:18 2024
※ 引述《eulbos (優文大聯盟)》之銘言:
: 今天房板的熱門話題
: 有一個ptt男性鄉民
: 前陣子買了中古屋
: 所有費用都自己負擔
: 而鄉民的女友表示
: 婚前付房貸跟利息的話她沒有保障
: 因此婚後才願意按收入比例一起負擔房貸
: 然後堅持要1/3的持分,以免喪失居住權
: 目前兩人討論到關係有點緊張了
: 文章一貼出就引發熱議
: 房板鄉民紛紛勸說千萬不要共同持有
: 說沒財商還是分一分 得寸進尺 想不勞而獲...等
: 其實女生好像也只是爭取該有的保障而已
: 結果遭受猛烈砲轟
: 各位怎麼看?
婚前自己負擔沒問題
婚後一起負擔,要求持份,比例可以討論
按收入比例負擔是有點怪,難道居住上的使用權也按收入比例?
要算的話應該是說
婚後一起負擔各半,持份按總付出金額比例去算
其他家用各半
或是有另一解
男方自行負擔所有房貸,百分之百持份
婚後將該房出租,租金為男方收入
該男女另行租房共同居住,租金共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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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cce0912 : 你這樣粉碎女方的美夢是想看他們分手吧 09/04 00:05
2F:→ bndan : 難..台灣婚姻多數還是大水庫制(男女全拿/男全拿/共 09/04 02:30
3F:→ bndan : 同帳戶制等) 更別說照收入比例出家用制(比所得稅還 09/04 02:31
4F:→ bndan : 狠的做法) 09/04 02:32
5F:推 VoV : 女權蹭房大媽表示:算這麼精,男生真的很愛計較欸(翻 09/04 06:07
6F:→ VoV : 譯:送我持分啦) 09/04 06:07
7F:推 jupto : 其實就算女方出錢付房貸也能解釋為女方付租金 所以 09/04 08:36
8F:→ jupto : 男方還是有理由持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 09/04 08:36
9F:→ jupto : 這件事沒有對錯只有立場 所以最終還是回到這兩人自 09/04 08:37
10F:→ jupto : 己的價值觀裡怎麼玩才彼此都覺得划算 09/04 08:37
11F:推 santan19 : 夫妻婚後一起買的 法律上就共用了 不用分 09/04 09:05
12F:→ santan19 : 婚前買的就自己留著處理吧 09/04 09:06
13F:→ santan19 : 對雙方都有保障的東西 一起打拼才比較好 09/04 09:07
14F:→ gina31126 : 其實要AA算AB算AC算都無所謂,找到人買單就好,有 09/04 09:56
15F:→ gina31126 : 本事叫女方跟你結婚前先買一棟全款房寫你名字也可以 09/04 09:56
16F:→ gina31126 : ,雙方同意即可,比較好笑是,開的條件沒人買單在 09/04 09:56
17F:→ gina31126 : 那邊跳腳。 09/04 09:56
18F:→ gr1031 : 要嘛就是1:1 要嘛就是2:0 在那邊2:1就是找自己麻煩 09/05 11:00
19F:→ yuumyng : 直接寫女生的名字然後預告登記也可以,那麼麻煩不如 09/05 16:52
20F:→ yuumyng : 分手吧 09/05 16:52
21F:推 Gentile : 按收入分房貸 然後轉當家庭主婦! 09/05 16:54
22F:推 afacit : 傻喔,財不漏白,房子出租,跟女友另租房 09/05 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