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shenisshit (嘻嘻)
看板Boy-Girl
標題Re: [討論] 跟騷法上路滿三個月了
時間Wed Sep 14 10:39:49 2022
今天又爆出不小心肘擊奶子被裁罰的案件,
裡面有寫到一些很有趣的理由:
「惟按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性騷擾之構成要件,既包括「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
「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等主觀因素,則有關「性騷擾」行為之認
定,即應考量被害人之主觀感受及認知,至於行為人是否有性騷擾意圖則非所問。」
總之就是《性騷擾防治法》這樣訂,
應該考量被害人主觀感受和認知,
行為人有沒有意圖完全不考慮。
對照一下《跟騷法》也有類似的內容,
《跟騷法》第3條:「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
、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
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嗯,男孩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 引述《ctgplayer ()》之銘言:
: 還記得當初立法的新聞出來的時候
: 板上不少人把此法視為毒蛇猛獸
: 幻想了各種情境說這個法條會被濫用
: 什麼每天倒垃圾打招呯會被告
: 長太醜跟女生下班走同一條路會被告
: 追一追不想追了也可能會被女生報復性提告
: 最好笑的是有某自稱法界之花的男友出來說
: 此法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
: 現在法案上路施行滿三個月了
: 新聞也看到不少噁男、恐怖情人被依法告誡、開罰甚至拘提的案件
: 除此之外,不知道有沒有人身邊親友明明沒有跟騷行為卻無辜受害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58.242.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y-Girl/M.1663123192.A.F46.html
1F:→ PECVD: 我早說了, 各位男士長太醜的別出門了 09/14 10:56
2F:→ PECVD: 不然就一出門先告遍所有看到的人 09/14 10:56
3F:→ PECVD: 先出手先贏 ! 09/14 10:57
4F:推 xdccsid: 之前不是一個回家同路線被告的嗎 09/14 11:39
5F:→ xdccsid: 這次案例代表就算躲得過刑法民法你也逃不過政府的專家裁 09/14 11:40
6F:→ xdccsid: 定行政罰 09/14 11:40
7F:推 seaman675: 肘擊被裁罰? 09/14 11:45
8F:推 curance: 慘慘 09/14 12:22
9F:→ curance: 支持台灣實行男女分隔道 09/14 12:22
10F:推 benny70104: 看到這新聞快笑死,女生智障法官也跟著智障,可悲 09/14 12:45
11F:推 hinghtlimit: 只要符合要件,就是可以判吧,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 09/14 15:00
12F:→ hinghtlimit: 己 09/14 15:00
13F:推 JoSue: 呃你這不當連結吧?跟騷要件需要複數次數且受害人已經表達 09/14 19:50
14F:→ JoSue: 過拒絕意思,以你舉的例子來說,走在路上手肘觸碰到胸部之 09/14 19:50
15F:→ JoSue: 後,如果對方明確拒絕之後你還再去碰,那我只能說被罰剛好 09/14 19:50
16F:→ JoSue: 而已 09/14 19:50
17F:→ JoSue: 如果你要拿原本的案件來討論性騷擾防治法那很合理,討論到 09/14 19:52
18F:→ JoSue: 跟騷就完全沒道理了 09/14 19:52
19F:推 jupto: 我想這討論到爛 跟騷法成立要件麻煩 罰則又低 沒有爛告誣告 09/15 00:06
20F:→ jupto: 的價值 花時間去拿這法條去搞人的人是棒槌 09/15 00:06
21F:噓 excubitorium: 閱讀能力堪憂 09/16 01:52
22F:噓 debaucher: 是不是很怕啊 09/16 15:32
23F:噓 liaoliaoliao: 推J大~ 09/16 22:36
24F:→ liaoliaoliao: 這篇的內容是所謂的偷換概念嗎呵呵。 09/16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