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 (@@@@@@@)
看板Boy-Girl
標題[討論] 是否應增強惡意害人社會性死亡的罰則
時間Sat Jun 11 09:50:39 2022
我看很多人反對跟騷法的設立,
是因為看過很多因為誣告性侵或性騷擾,
造成社會性死亡的個案,
所以不希望誣告者又有新的工具可以使用。
那為什麼這些人不主張提高誣告的刑責,
並依據受害人社會性死亡的損害程度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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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bby2007: 台灣有誰社會性死亡了?強暴女學童的狼師還不是繼續回聘 06/11 10:02
2F:→ abby2007: ,外遇的男性依然活躍在政壇上,你不知道社會對於男性超 06/11 10:02
3F:→ abby2007: 級寬容嗎 06/11 10:02
4F:噓 death840922: 所以有人社死了? 06/11 10:21
5F:噓 stopdog: 又在妄想 06/11 10:47
6F:推 zoro178: 男人社會性死亡,是名聲問題,女人遭受攻擊、騷擾、恐嚇 06/11 11:22
7F:→ zoro178: ,是生命安全問題,是生命死亡 06/11 11:22
8F:推 Kbart: 其實現行法條誣告最重七年已經很重了,要怪就怪法官輕判 06/11 11:47
9F:→ Kbart: 說真的提高最重本刑根本沒有用,提高最輕本刑才是根本之道 06/11 11:49
10F:→ bbbing: 你說阿翰嗎 06/11 14:25
11F:推 yakummi: 因為誣告比例較高的是政治正確的那個性別 06/11 14:25
12F:→ ocwandu: 社會性死亡不一定要告啊 06/11 17:30
13F:推 TOEY: ....呃~那個要社死很簡單,只是台灣人太健忘 06/12 15:52
14F:→ TOEY: 有心一點,可以社死個5~6年沒問題(如口X惡徒) 06/12 15:53
15F:→ TOEY: 但是靠刑罰救濟喔~那大概沒啥用 06/12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