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QK2 (神魔非人,雌雄同兔)
看板Boy-Girl
標題[討論] 跟前任互動頻繁是大忌?
時間Tue Nov 30 18:55:42 2021
今天大新聞女立委的男友因發現她
與前男友密集互傳訊息,
竟醋勁大發,抓狂對高施暴痛毆、鎖喉、拖行
導致她右臉、頭部、四肢多處挫傷。
和前男/女友有繼續來往,就算只是朋友
也會讓人暴怒無法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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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iripon: 你結婚開前男女友桌的話看另一半發不發飆 都是朋友而已阿 11/30 19:04
2F:推 testone: 我是不信幹過的還能當純朋友 11/30 19:30
3F:→ testone: 有機會再幹,不信不會幹 11/30 19:30
4F:噓 Eligor41: 打過砲的友誼是能多純 別裝了啦 11/30 19:32
5F:噓 kenneth5210: 最純的那種 11/30 19:33
6F:→ lemontea1011: 可惜男生情商低 動手就輸了 11/30 19:34
7F:→ PECVD: 大概跟感受腦說不能跟前女友聯絡, 差不多的道理 11/30 19:46
8F:→ PECVD: 所以說不定這個男方比較偏感受腦, 剛好體質上又有先天加成 11/30 19:48
9F:→ PECVD: 感受一來, 就順勢而為了, 哈哈哈 ! 11/30 19:48
10F:推 iipatty: 無法接受也不能動手吧 11/30 20:31
11F:噓 yeaaah: 對,大忌,就說盆栽要剪 11/30 21:22
12F:→ JoSue: 不接受可以分手阿,動手就是不行 11/30 23:07
13F:推 bornwinner: 愛情本來就是自私的佔有,除非沒那麼愛 12/01 01:55
14F:噓 svc2kxp: 女生不會保持距離也是很有問題 12/01 10:29
15F:推 chenbo: 可以生氣但不能傷害人 12/01 15:45
16F:噓 rickfox: 事出必有因 女人不檢視自己行為怪誰 12/01 23:36
17F:推 weibld: 現在是在檢討被害者嗎? 12/02 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