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mmeee (gggg)
看板Boy-Girl
標題[求助] 有沒有警察約吃飯的八卦?
時間Mon May 6 20:32:08 2013
這件事發生在我女友身上
前幾天有個警察(著警察制服)到她家發防詐騙的傳單
她家是公寓大樓 外面有警衛管理的那種
發完傳單後 要求她留電話和手機
她看其他鄰居很多都有留 於是就留了
今天她突然接到那個警察的電話
那個警察問她怎麼沒有在用line
還有問她的FB 甚至還約她出去吃飯
這應該構成騷擾了吧
我聽說後第一個感覺 他應該是假警察
想請問各位板友 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如果他是真警察 可以這樣做嗎?
如果他是假警察 需要報警嗎?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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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9.249.44
1F:推 alexroc:看看個資法有沒有規定 05/06 20:34
2F:→ mopepe5566:去向督導室申訴 05/06 20:39
3F:→ Andras:不是假警察 是色警察.. 05/06 20:40
4F:推 kim:這應該是去法律看板較容易找到正解,你要不要把文轉過去? 05/06 20:40
5F:推 bestrick:申訴一下他就GG了 之前不是有新聞也是這樣嗎 05/06 20:41
6F:推 just8811:用e-mail投訴即可 05/06 20:41
7F:→ mcharuko:1. 不行 2. 可以報警 05/06 20:50
9F:推 tsctao:警察當然不能這樣,現在還有個資法,直接打110報警 05/06 20:52
10F:→ tsctao:私下的方式就是直接打到該分局找局長投訴....私下搓掉 05/06 20:53
11F:→ tsctao:報警下去再找蘋果鬧大一點,現在個資法 這警察已經犯法了 05/06 20:54
12F:→ tsctao:自己挑一種 05/06 20:54
13F:→ hump:先拒絕後再被騷擾在申訴即可 05/06 20:58
先感謝各位的建議 剛剛我女友跟我說 那個警察加她的FB
我點進去看 他塗鴉牆留言的部分 有提到 "值班" "查戶口" 之類的
看來似乎是真的警察?
※ 編輯: mmmeee 來自: 36.239.249.44 (05/06 21:07)
14F:推 babygiggles:投訴!!!感覺就很不舒服 05/06 21:05
15F:推 lanhow:去向督導室申訴 05/06 21:24
16F:→ upgrade:既然有加FB,你們就放彼此出遊的甜蜜閃光照上去,標彼此。 05/06 21:32
17F:→ AppleAlice:去申訴他 05/06 21:36
18F:推 deadchild:先向他表明有男友吧 如果還有後續騷擾就不用客氣了 05/06 21:47
19F:→ O12:是否為騷擾應由你女友判定並且由他告知對方 05/06 22:01
20F:推 bfacsls:女友很正齁!!先拒絕他,然後再騷擾就不要手軟了,個資法給 05/06 22:18
21F:→ rfvt:是督察室才對 05/06 22:18
22F:→ bfacsls:他死。 05/06 22:18
23F:→ Drizzle:你女友為何要給他FB?還加她? 為何不直接說有男友 不方便? 05/06 22:18
24F:推 souzay:我遇過耶XDDDDD 05/06 22:21
25F:→ souzay:不過不回應就沒事了吧 05/06 22:21
26F:推 IamYourBoss:推d大的說法~ 你女友為何要給他FB?還加她? 05/06 22:21
27F:→ IamYourBoss:抱歉是D大 05/06 22:21
28F:噓 staycos:紅明顯 第一 為何你女友要給他臉書? 第二 不管是誰你女友 05/06 22:23
29F:→ staycos:給人臉書都會讓人誤以為有機會認識 不會因為對方是警察就 05/06 22:23
30F:→ staycos:不同 雖然對方用職務之便想認識你女友 但為何你女友不"明 05/06 22:24
31F:→ staycos:確"拒絕對方? 05/06 22:24
抱歉沒說清楚 我女友沒有給他FB 也沒有同意那個警察fb的好友請求
更沒有答應警察的任何邀約
女友說 警察來發傳單的時候知道她的名字了
(可能是警方那邊有資料吧 有住址 查名字對他們來說不難吧?)
應該是用名字找到她的FB的
另外 我覺得這跟有沒有男友是兩回事
就算他沒男友 警察也不該用職務之便 得到他人手機 再打電話來約吃飯吧?
女友說 他如果再打電話來 就會去投訴他
感謝各位的意見
※ 編輯: mmmeee 來自: 36.239.249.44 (05/06 22:42)
32F:→ ajcky:他大概是半路出家的警察.....你女友太單純了 05/06 22:27
33F:→ cms6384:跟你說 所有公務員都很怕被申訴 因為要寫理由書 很麻煩 05/06 22:39
34F:推 staycos:補推你有出來解釋XD 太誇張就去投訴吧 推你很愛護她 05/06 22:50
35F:→ LeonardoChen:直接告到政風室啊 05/06 22:52
36F:→ shliau:警察肯定不帥 05/06 22:56
37F:推 APPLEin5566:原PO 你直接打110 報警 我敢保證 他明天就會來道歉 05/06 23:00
38F:→ APPLEin5566:然後消失 因為110一定會有記錄+政風處會知道 05/06 23:01
39F:推 geniuss:想到波麗士大人… 05/06 23:05
40F:→ karuta:真的有這種人!!!因為我很倒楣去報案也遇過= = 05/06 23:38
41F:→ karuta:不用理他,再一直煩就直接投訴不用客氣(講到就火大) 05/06 23:39
42F:→ karuta:PS不過不要以偏蓋全~我也有遇過熱心的警察啦 05/06 23:41
43F:→ wish0827:這是個人行為,沒什麼可以不可以的,就像在問檢察官可不 05/06 23:50
44F:→ wish0827:可以把妹一下。 05/06 23:51
45F:→ SomeShang:可以申訴,不管對錯都是他完蛋,我常常說要申訴我朋友 05/07 00:29
46F:推 CHRISTINAYEN:這種不申訴不行吧?假公務之便太誇張了! 05/07 01:03
47F:推 BRANFORD:他完蛋了 05/07 01:16
48F:推 tsming:女友一定很正 05/07 04:29
49F:推 Anikk:建議你去加他好友 然後說要申訴他!! 05/07 04:47
50F:→ snowcoat:知道資料就打去政風處 會有人幫你處理的 05/07 07:45
51F:推 vinita:去申訴 05/07 09:33
52F:推 jerrylin:報警? 05/07 10:28
53F:推 MESUMI:警察也想找老婆 就跟他說已經有老公了就好 05/07 11:07
54F:推 purplecherry:去伸訴他讓他死很慘 05/07 13:25
55F:推 ppc:投訴 05/07 14:31
56F:推 bunnyer:學長有因為打電話搭訕病患,結果被病患男友痛毆的例子 05/07 19:23
57F:→ bunnyer:後來好像有被記過...因為在實習期間...若是值夜就不知道了 05/07 19:23
58F:→ davidkao:大驚小怪 業務員借業務之便 填問卷 後有女方電話 05/08 19:35
59F:→ davidkao:之後想約女生 這樣就沒多少人想要報警? 05/08 19:36
60F:→ davidkao:真的是騷擾 再報也不遲!!! 05/08 19:37
61F:推 Foremanytz: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 個資蒐集處理利用不得逾特定目的 05/09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