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ffish (offish)
看板BoardGame
標題Re: [閒聊] 相似的規則文?
時間Tue Jun 19 10:56:13 2012
本文轉錄自:卡牌屋官方部落格
http://bghut.pixnet.net/blog/post/367663
為了表達我們對這件事的重視程度,今日已請新竹店的該員工離職,為自己的行
為負責,也希望我們的同仁們從中記取教訓,未來不要再犯同樣的錯。
之後新竹週一的 English Night 會因此停辦,不便之處請大家多多包涵。
此篇文章為卡牌屋近日發佈的兩篇遊戲: Super Rhino超級犀牛/ Race to the
Treasure寶藏大競賽介紹文抄襲事件道歉。
由於近日訓練新進員工發規則文,該員工這樣的行為違背卡牌屋部落格向來原創
的精神,參考及抄襲了其他作者的文章,我們保證會進行內部懲處及鄭重檢討。
在此卡牌屋對該作者: 許奶爸/憲哥/Jeff 以及長期以來閱讀卡牌屋部落格的廣
大網友們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最後感謝網友們不吝指教及糾正,讓我們能及時發現錯誤,我們承諾往後再處理
相關事情上絕對會更加小心及謹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3.60.69
1F:→ offish:如果這作法能讓 許奶爸/憲哥/Jeff 接受,推卡牌屋。 06/19 10:59
2F:→ BurnRate:人非聖閒,在卡牌屋工作都不能犯錯的唷! 06/19 12:35
3F:推 avalanche200:這種錯是一個已成年人不該犯的吧? 06/19 12:54
4F:推 Weky:明知道是錯的事情原本就不該犯 無心之過才能原諒 06/19 13:00
5F:推 tomlang:噓2F的推文,要犯錯可以啊,但是就要接受處罰 06/19 13:56
6F:推 fr014371:酸民喜歡用高標準要求店家,那店家用高標準要求員工有錯嗎 06/19 14:06
7F:→ fr014371:但是我認為懲罰改為不支薪到校園做桌遊推廣,會比直接開 06/19 14:09
8F:→ fr014371:除來得有意義。也可能該員工對桌遊圈沒興趣,那就沒差:( 06/19 14:09
9F:→ lizardXD:不支薪? 科科 06/19 15:36
10F:推 fr014371: 以 06/19 15:40
也許我會覺得「贈送各文章作者每篇500元卡牌屋折價券」,並依各作者意願,
將「不再將文章復原」或者「復原但加註作者」的做法比較好。
不過反正這件事應該是落幕了……,我多嘴了。
※ 編輯: offish 來自: 101.13.60.69 (06/19 18:17)
11F:→ finhisky:個人認為,網路上會分享的規則,大部分都不會只有一篇, 06/19 19:08
12F:→ finhisky:員工參考別人的規則很正常,只是這次抄太明顯 06/19 19:11
13F:推 airfirewolf:我也推這篇文章的做法~對原作者比較有意義 06/19 20:00
14F:推 NewFireman:同意樓上,但這麼做,要酸的人恐怕又會說,用錢要人封! 06/19 23:17
15F:→ NewFireman:騎驢的父子,要酸的人怎樣都找的到酸的方法~ 06/19 23:18
16F:推 aabg:噓二樓,犯錯本來就要負責,我還覺得只開除算客氣 06/20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