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ouKen (小龜)
看板BoardGame
標題Re: [問題] 不在場證明
時間Tue Oct 7 22:15:03 2008
※ 引述《handsomepi (超帥皮)》之銘言:
: 請問有人玩過這款遊戲嗎???
: 我看了一下海豚的介紹,
: 感覺好像不錯~~
: 但是又怕自己看中文說明書會看不懂捏!
: 可以請有玩過的大大稍微介紹一下嗎???
這個標題讓我想起以前玩的一個遊戲
Mystery Rummy: Jack the Ripper
Rummy其實就有點像是西洋的麻將,一樣就是進牌配對出牌
如果不解釋(或套入)開膛手傑克的劇情一樣可以玩
一開始每個人會有手牌(2人玩10張,3人玩9張...etc)
遊戲結束方法有兩種
一種是其中一個出完手牌
另外一種是開膛手逃跑
出手牌的方式很簡單,首先要有人出受害者,然後所有人就可以出證據卡
證據卡總共有五種顏色,第一次出必需為三張(及以上),只要有人出過此顏色證據卡
其他人就可以用跟進的方式出(張數不限)
當有人的手牌出完時就依牌面計分,手上還有牌的依牌面扣分
顏色最多的那組證據為犯人,此顏色的證據卡分數兩倍
這邊開始就有黑暗兵法啦
有一種卡叫Alibi(也就是標題),會讓同顏色的證據卡無法成為犯人,
也就是打亂別人的如意算盤,反而讓第二高的顏色變成可以double
不過場上只能有一張Alibi,有新出的就會把舊的擠掉
所以要小心一點
另外有一張更賤的,叫開膛手逃跑了,值35分(非常高分)
而且以開膛手逃跑結束的話,場上的證據卡都不算分,只有受害人跟犯罪現場算分
差距會拉很大 xD
不過這一張卡的使用條件比較難,必需要所有受害者都出現了才能用
因此有時會有人故意把受害者留在手上
(因為規則上進棄牌堆要牌面向上,且下一順位可決定要從牌組或棄牌堆第一張拿牌)
這時搭配開膛手犯案,可以強迫手上有受害者的人必需全部丟出來 XD
這遊戲2~4人皆可玩,簡單明瞭流程也快,快的話一場十分鐘內就可以解決
可以以多場累進計分決定輸贏(譬如先拿100分的勝)
以小品遊戲的話,頗值得推薦
因為是依照記憶寫的,所以如果規則上有出入的話
請以規則書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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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99.201
1F:推 JustPractice:可是這個遊戲國內的各大通路好像並沒有進 10/07 22:19
2F:→ LiouKen:當時是朋友從國外帶回來的,通路有沒有進我就不知道了^^" 10/07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