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申訴] 不服About_Life群組長skyjazz判決
時間Mon Oct 12 01:49:26 2026
看起來這個案子,
單純是處分的適法性、適當性的問題,
115年10月22日以前,
申訴人、jasome小組長、skyjazz群組長
都可以在本板表示意見,
如無意見也可以不要表示。
本站長會依照申訴人提出的證據、
相關人員的陳述、
以及相關的處分資料來判決。
以上。
代理板務站長 longbow2
※ 引述《ayulovem (= =)》之銘言:
: 請選擇申訴類別:
: 沒選擇不受理
: 2. 看板與小組緊急處理權
: 群組長擁有該群組內看板與小組之緊急處理權,包含冷靜、水桶、隱板等類似處
: 分。
: 5. 看板與小組監控權
: 群組長有權對違法之看板與小組進行警告與處理權。
: 申訴人:ayulovem
: 申訴之群組長:skyjazz
: 申訴聲明:
: 請求撤銷《e-coupon》板代理板主 jasome 對申訴人所為之所有退文與水桶處分,
: 並清除相應之退文紀錄與水桶限制;
: 併同撤銷《About_Life》群組長於文章#1gddEnfO (About_Life)所為之駁回申訴決定
: 申訴重要性陳述:
: 《e-coupon》前板主femlro於任內明確認定系爭大額文發文模式合規,已形成看板長期且
: 穩定之執法慣例。
: 詎料代理板主jasome於接管後,竟將前板主femlro認定合規板規之行政瑕疵,全數轉嫁予
: 善意信任舊標準之使用者,並回頭追溯施以不可逆之「連續退文」極刑。
: 原駁回決定(群組長)聲稱:「就算前任板主從未對任何人處分,也應視為錯誤使用板
: 規,應及時調整更正,而非放任錯誤板規留存。」此一駁回邏輯顯有重大法理錯置。
: 若「將官方過往怠於更正或錯用板規之責任,轉嫁由使用者承擔並追溯懲罰」之邏輯得以
: 成立,將徹底破壞使用者對官方執法權威之信任,使全站使用者皆面臨「執法者換人即遭
: 翻案追罰」之巨大風險。懇請板務部予以審理糾正,以維護站內執法之公信力。
: 申訴事由:
: 對原駁回理由之重大法理駁斥:官方怠於修法與錯用之責任,絕不得轉嫁懲罰善意使用者
: (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 前板主 femlro 認定合規,構成堅固之信賴基礎:
: 前板主femlro於任內依法行使裁量權,針對系爭發文模式及 [大額] 分類多次認定合規
: 且不予處分,客觀上已確立長效之看板執法慣例,給予全體板友堅固之信賴基礎。
: 倒果為因,將官方失職轉嫁予使用者:原駁回決定指稱「前板主未給處分係屬錯用
: 板規,應及時調整」云云,正好證實「板規未及時更正與放任不處分」完全係屬
: 《e-coupon》板歷任執法者(前板主 femlro 及看板管理體制)內部之行政怠惰與瑕疵。
: 使用者信任官方執法者長期確立之合法判定而發文,具備絕對正當且值得保護之信賴基礎
: ,絕無代官方承擔行政瑕疵之理。
: 不得追溯處罰舊文: 縱如群組長所言過往係屬「錯用板規」,官方欲導正錯用狀態
: ,唯一合法之正當程序係「發布公告更正並明確宣導,自公告後向後生效」。代理板主
: jasome 與群組長將官方怠於修法之風險轉嫁予遵守前板主標準之善意使用者,並追溯處
: 以退文極刑,實屬重大處分瑕疵。
: 前板主 femlro 絕非「知悉違規卻放任未懲處」,而是經其裁量後「明確認定該發文模式
: 完全合規」,亦於[證04]說明,證實其於任內對系爭[大額]文章之審查,係經過實體判斷
: 後認定不違反看板發文限制,而非「過往存在違規事實卻漏未懲處」。
: 前板主femlro身為當時依法行使專責管理權之唯一執法者,其「明確認定合規」之正式
: 心證,客觀上已構成全體板友最堅固、最明確之「官方信賴基礎」。
: 原駁回決定(群組長)及小組長將執法者(前板主femlro)「明確認定合規」之實體裁量
: 結果,未予採認而擬定為「前板主錯用板規或放任違規」,顯係忽略前板主明示心證之
: 客觀事證,其事實認定與法理推論顯存有重大疏漏。
: 檢附證據(可以WEB版網址提出):
: 證01(e-coupon判決):https://webptt.com/m.aspx?n=bbs/e-coupon/M.1785236312.A.607.html
: 證02(e-coupon判決加桶):https://webptt.com/m.aspx?n=bbs/e-coupon/M.1785492401.A.B7E.html
: 證03(About_Life判決):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788769201.A.A58.html
: 證04(前板主認定大額):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785662763.A.B87.html
: 證05: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788767029.A.AEC.html
: (同系爭版規之群組長另一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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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公關站長兼發言人/代理板務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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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ardCourt/M.1791740969.A.5C6.html
1F:→ longbow2 : 已以站內信通知相關人員。 61.228.180.229 10/12 01:52
2F:→ skyjazz : 群組長意見已於宣判中完整表述, 36.225.63.71 10/23 00:58
3F:→ skyjazz : 且小組長也在本板詳細補充說明, 36.225.63.71 10/23 00:58
4F:→ skyjazz : 我的立場同小組長立場,故不再發表 36.225.63.71 10/23 00:58
5F:→ skyjazz : 意見。 36.225.63.71 10/23 00:58
6F:→ longbow2 : 好的。 114.37.122.114 10/23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