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3809 (霜月薰)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申訴] 不服MobileComm板主之判決
時間Sat May 5 23:20:22 2018
※ 引述《mousepad ( )》之銘言:
: ※ 引述《david3809 (霜月薰)》之銘言:
: : 平常還可以
: : 小的違規判決其時偶爾都互相有類似的情形
: : 只是這次我覺得不是可以這樣做案件
: : 這次的感受是屬於第一項
: : 「他不跟我討論就直接「猜我會同意」,我覺得他這麼做是因為草率」
: 那麼我換個問法確認一遍,
: 你認為這是冒名,但你不覺得他有惡意?
: 同時,
: 你的回答提到的「小的違規判決...偶爾都互相有類似的情形」,
: 1.
: 是指你們「偶爾都會先有幫對方掛名」的經驗嗎?
: 是兩個人都會這樣做、還是只有coon182板主會這樣做?
都有,只是比例可能我少一點
: 2.
: 你覺得你們平常有明確的默契:只有小案可以這樣做嗎?
對
: 3.
: 你覺得他應該要知道「這不是小案,這是不能那樣做的,這不是日常的『小的違規』
: 」嗎?
對
: #1Qw_vuSq (BoardCourt) coon182板主提到:
: 「其實在這之前就已經只有單一板主署名之公告,一般受處分者也願意接受」。
: 這件事是確實的嗎?
: 如果是確實的,
: 你對這件事的看法是?
是
我認為只有單一板主署名的公告,只要受處分者接受且其他板主也沒有異議就沒有問題
相對地就算受處分者接受,只要其他板主不同意,該公告就仍有修改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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