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riolegend (小狙擊)
看板BoardCourt
標題[申訴] 小組長違反我國法律做為判決內容
時間Sat Jan 9 14:42:43 2016
請選擇申訴類別:5
5. 看板與小組監控權
群組長有權對違法之看板與小組進行警告與處理權。
申訴人:juriolegend
申訴之群組長:GeminiMan
申訴事由:
1.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gun5566
(b)文章編號:
#1MWpta4u (L_TalkandCha)
2.欲申訴之判決︰
juriolegend 申訴 Gossiping / blaz 案
3.不服理由︰
一、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編 法例
第五條(法律優位原則)
本規則與中華民國之法令牴觸者,無效。
二、中華民國之法令:
中華民國 民法 第972條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三、小組長判決內容:
「婚姻」之定義為「二人因結婚而產生互為配偶的關係」。在現實生活上,同
性婚姻合乎法定的國家、城市也逐漸增加,美國更在2015年裁定全美50州,同
性伴侶皆可合法結婚,並承認婚姻關係。
我國城市高雄市,亦在去年開放同志市民可至戶政事務所進行「所內登記」,
在同性婚姻認定上,不論社會大眾或政府機關,以可接受並視同性關係為「合
法」認定。
中華民國同性婚姻從未合法,何來判決中的「合法」認定?
高雄市受理的也僅是伴侶關係註記,根本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登記
請問小組長這樣的違法判決可以成立嗎?
ps.此案已用特殊事由向群組申訴過了,群組長認為在該群組小組長違法判決並無特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27.22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ardCourt/M.1452323191.A.655.html
1F:推 swattw : 既然無特殊事由還跑來這邊幹嘛? 114.35.164.154 01/09 20:29
※ 編輯: juriolegend (218.161.27.224), 01/10/2016 00:41:35
※ 編輯: juriolegend (218.161.27.224), 01/10/2016 00:42:24
※ 編輯: juriolegend (218.161.27.224), 01/10/2016 0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