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BoardCourt
標題[附5] 生活娛樂館群組長GeminiMan亂判申訴
時間Tue Nov 4 16:38:05 2014
※ [本文轉錄自 FinalAce 信箱]
作者: rshadow (彤影) 看板: MenTalk
標題: Re: [閒聊] 本版版風的走向
時間: Sun Nov 2 17:20:14 2014
u大你要引也引當年的板規,現在的已經改過了啦……
當初的板規是我和小鯊修過好幾次的版本
小鯊是法律專業,我則是因為工作緣故也需要念一大堆法條
所以我們訂定板規的原則是把版主的自由心證空間降到最低
並且以法律無罪推定來判決
當初最後一版的板規和現行對照如下:(紅字為現行板規,包含更改及新增刪除部分)
1.4.他板事務,八卦板以及O2除外
1.4.他板事務
八卦因為算公眾消息流通板,O2則是凡談論男女話題很常會談到,所以這兩板例外
2.2.誤用三字以下注音者,文章標記為S,限期三天內修正
(刪除)
這條不重要,方便閱讀而已
3.3.無意義連噓(空白噓、只有符號噓、語助詞噓等沒有說明)
連噓定義為同篇文章兩次以上,或同作者不同文章在一週內三次以上
3.3.無意義連推噓(空白推噓、只有符號推噓、語助詞推噓等沒有說明)
連推噓定義為同篇文章兩次以上,或同作者不同文章在一週內三次以上
3.4.禁止發文討論任何板友,推文不在此限
3.5.於他人文章下無指名謾罵,視為辱罵原PO。
原3.3只對噓文,沒人會覺得空白推空白箭頭是被攻擊吧……
4.5.包含以其它方式(ex:blog、album)公開,然後在本板以各種暗示明示方式
散佈者。
若A在B的文章推文散佈他人個資,B有責任刪除該違規推文(或加馬賽克)。
若B接獲當事人或板主通知,上站1小時後,仍不協助刪除,視為共犯,禁止發言30天,
原文退文。若B發佈文章後未上線,板主可視情節主動刪除該文章(不退文)。
5.2.轉錄自己文章(尤其是問題文),最多跨2個板,超過2板者,直接刪除不予通知
5.3.轉錄至本版之文章,其原作者若在本版為禁止發言期間,直接刪除不予通知
8.3.快速引起眾怒連噓之文章
眾怒連噓定義為5小時內可辨識不同人噓成X2,或48小時內可辨識不同人噓到XX
8.3.引起眾怒連噓之文章
眾怒連噓定義為24H內可辨識不同人噓成X2~XX
8.7.蓄意鬧版文由版主自由心證,且另劣退刪除。
8.8.觸犯板規後刪文者,額外禁止發言三十日。
(例如文章罵句髒話後刪除、被噓到X1就刪除)
當時的男板人氣最高是200多
我們觀察過很久統計出非惡意鬧板文不會在這時限內噓到這個數字
而且非惡意鬧板文還有推噓相抵
當時連雙姓教母文都沒被噓成這樣了,所以動到這板規的都是在很多板惡意鬧板水桶的
9.4.特殊議題可來信要求板主開放討論 板主視情況決定是否開放
當時政治文主要是禁『政治宗教』文,所以和宗教放在同一類別
簡化來說就是不能發藍綠文
純討論政策優缺點的討論串以前很多,從來沒有人被動到這條過
討論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的文以前也都有也不算這條板規
12.連續推文不得超過五行
12.1.五行視語意連貫度而定,故中間被斷開者仍持續計算
12.2.不禁推圖,但一人一篇文章僅限推一次五行內推圖,並所有推圖累計至五行內
亦即如欲推四行推圖,在推到三行後被斷開,重推一次四行,即累積為七行推圖
(刪除)
這主要是防止推文大戰不方便閱讀
12.4.文章與推文均有違規,視為累犯。
13.連續犯
13.1.若違反多項板規尚未被水桶,視為連續犯
15.惡行重大者,板主可列於本板不歡迎名單(永久禁止發言)
15.1.辱罵本板板眾者 (ex: mentalk板都是宅宅~)
15.2.禁言後,多次開分身發文者
15.3.連續犯或累犯達三次以上
13.2.判決方式同12.累犯判決方式
新增修改的板規我不發表意見請去問現任板主
只是解釋一下有些板規的背景
至於3.2我不知道現在是怎麼用啦
以前這條完全不是自由心證條款
因為指控對方的人必須要提出證據,未提供證據一律算不實指控
或是提供了證據,但是被指控的人另行提供證據推翻,也算不實指控
就是完全以法院運作方式
不是板主自己爽不爽覺得是或不是不實指控
以前公告文不得回覆也沒有心證,標題用公告的就是公告文
沒用公告的就不是公告文,就這麼簡單,不管內容是什麼
以前真正要說的心證條款其實是這條
8.4.蓄意挑釁某人或某族群
但這條的由來其實是對抗女板有些人會故意跑來挑釁……XD
所以這條桶到的很多都是女生
也就是說這條是用來維持板名=男性主場用
--
...EGO ALPHA ET OMEGA, PRIMUS ET NOVISSIMUS, PRINCIPIUM ET FINIS...
...EGO PRAETERITUS, ET NUNC, ET POSTERUS: ET IN SEMPER...
...EGO TOTUS, UNUS IN SAECULA SAECULORU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56.48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MenTalk/M.1414920020.A.046.html
1F:推 forsakesheep: 原來8.3跟9以前就有,不過真的沒印象有那些人因此被 11/02 17:33
2F:→ forsakesheep: 水桶,可能現在關心政治的人多了 11/02 17:33
以前不少啊,房價、勞工權益、募兵制、兩岸工作……
分紅費用化推行那年也有討論
只是以前討論政策時內文不會提到任何黨派名稱,所以感覺上比較不像政治文吧
3F:推 FinalAce: 那請問一下,當初板規制定的確是,公告文不得"回覆"對 11/02 17:33
4F:→ FinalAce: 吧?沒有回覆公告文,純粹討論板規,這樣算違規嗎? 11/02 17:33
不是公告標題就可以回
只是如果造成洗板會停討論串,然後集中在一篇底下推文討論
但沒有水桶,就停討論串的公告後的刪文而已
5F:→ FinalAce: 8.3的5小時X2,跟24小時X2差太多了。時間限縮不足,更容 11/02 17:34
6F:→ FinalAce: 易被拿來排除異己。 11/02 17:34
7F:→ FinalAce: 據你說當初設立8.3是有觀察過才設定那樣的時限,那後來 11/02 17:35
8F:推 forsakesheep: 這只能說當初s版主投票要廢8.3,結果沒人投 11/02 17:35
9F:→ FinalAce: 為什麼一陣子廢除時限但書,後來又改成24H,這兩部分我 11/02 17:35
10F:→ FinalAce: 質疑過版主,版主卻從未說明。(是S版主) 11/02 17:35
這你得問現任板主,我卸任三年有了
11F:推 forsakesheep: 版規是版主的權利,要改就只能換版主 11/02 17:37
12F:推 FinalAce: 另外3.2真的有被版主拿來修理質疑他的人過,變成版主 11/02 17:40
13F:→ FinalAce: 的自由心證了。 11/02 17:40
15F:→ FinalAce: 至於版主自己在公告內酸版友的行為,從沒被自己判過8.4 11/02 17:41
16F:→ FinalAce: 或是3.2 11/02 17:41
17F:推 FinalAce: 這篇再度證明,板規放著並不是每個人的解讀使用方式都 11/02 17:44
18F:→ FinalAce: 一樣,反而變成當下的版主想怎麼用就怎麼用。 11/02 17:45
19F:→ FinalAce: 我曾經檢舉不實指控給版主,問他有證據嗎?他的回應類似 11/02 17:45
20F:→ FinalAce: :阿就是事實<=類似這樣,根本沒有看證據說話。 11/02 17:45
21F:推 FinalAce: 去年板規公聽會的時候,8.3時限就莫名消失。 11/02 17:51
22F:→ FinalAce: 可能是權限的關係,看不到跟上一版(2011)之間發生什麼 11/02 17:51
23F:→ FinalAce: 事情才把時限拔掉。後來又加上24H時限。如果不是我錯過 11/02 17:51
24F:→ FinalAce: 什麼討論、公告的話,那板規就變成黑箱修改了。 11/02 17:52
25F:→ FinalAce: 希望有當時常上板的大大能釋疑 11/02 17:52
26F:推 Lailungsheng: 推 11/02 17:59
27F:→ FinalAce: R大你誤會我問的問題了,我的意思是說公告禁止"回覆" 11/02 18:05
28F:→ FinalAce: 但沒有回覆,是開新文討論。這板規沒限制吧? 11/02 18:05
29F:→ FinalAce: 就像你這篇,形式上是在回覆:本版版風的走向這篇文章 11/02 18:05
30F:→ FinalAce: 可是你實際內容卻是討論板規。 11/02 18:06
31F:→ FinalAce: 然後板規(至底)前面有兩個大字"公告",這樣到底算不算 11/02 18:07
32F:→ FinalAce: 回覆公告? 11/02 18:07
沒有誤會啊,就是不可回覆公告標題
至於直接開個討論串標題就叫討論板規,以前可以啊
※ 編輯: rshadow (1.161.56.48), 11/02/2014 18:12:42
33F:推 FinalAce: 啊我就這樣被水桶了阿...上訴小組還無效,小組長根本不 11/02 18:18
34F:→ FinalAce: 懂板規= = 11/02 18:18
35F:→ FinalAce: 還被順手劣退 11/02 18:19
36F:→ FinalAce: 當時也覺得很不合理,版主的說法就是:板規是公告 11/02 18:20
37F:→ FinalAce: 我說我明明就發新文討論,只是在文中提到板規。 11/02 18:20
38F:→ FinalAce: 這樣還是被打槍 11/02 18:20
39F:→ FinalAce: 這篇真應景,剛好今天小組版有一篇被版主用3.2+8.4 11/02 18:21
40F:→ FinalAce: 修理的板友申訴成功了。 11/02 18:21
42F:推 des1267: 大哥是對的 11/03 01:36
43F:推 uwmtsa: 大哥是對的 11/03 22:37
44F:→ uwmtsa: 我知道板規有改過,原意沒有要逐條解釋,只是稍微講一下 11/03 22:38
45F:→ uwmtsa: 禁連噓文跟政治文的問題,後來講到板規條文是我偷懶沒有去 11/03 22:39
46F:→ uwmtsa: 挖出來細講 11/03 22:3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inalAce (118.161.248.243), 11/04/2014 16: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