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
站內BoardCourt
標題[申訴] 不服 sub_digitech 小組長 lololuan 判決
時間Thu Jul 24 02:55:07 2014
沒選擇不受理
1. 小組長之組務看板文章管理權
(被檢舉人為群組長)
申訴人:hateonas
申訴之小組長:lololuan
申訴事由:
1.本人檢舉 使用者 ganbaday chingfen 違反 Sub_DigiTech 小組組務版板規三
2.該看板板主小組長 Lololuan 裁定
雖違反板規,但一個是直屬群組的群組長,另一個是他板的組長,
群組長並不受本板板規限制,他可以對個別案件指示或建議。
至於chingfen,先警告一次。
3.本人不服,寄信溝通 已經過七天 沒有回信 因此案被告其ㄧ為群組長
所以逕行至板務站長處申訴了
申訴要求
依照板規 水桶兩位使用者兩周
附件
1.檢舉文
2.組務版板規
3.板主暨小組長裁決文
4.溝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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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抱著》心裡的忐忑 ◣╯ ︶▎ \ 時間跟我說會好的 決心放好了 這一次非你不可 ▏ ◣- ◤ ︱ 若這不是愛 那有過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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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hingfen :1.本人並未在Ptt擔任組長。 1.170.82.67 07/25 06:24
2F:→ chingfen :2.不管最終判決為何,本人皆坦然接受 1.170.82.67 07/25 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