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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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國家研究院群組長Zuyi怠職
時間Fri Oct 4 14:36:59 2013
首先,
本案不是b君個人相關事務,
b君沒有「申訴」的權利,
只有「檢舉」的空間。
檢舉後,概由板務站長全權裁定後續如何在行政管轄上對群組長進行要求與規範,
檢舉人沒有提出任何主張與要求的權利。
其次,
Z群組長既未於期限內執行板務站長於行政管轄上的要求,
板務站長於b君檢舉後立即處理,
而處理的第一步當然必須去信要求群組長前來說明,
此乃正當程序。
然而b君卻對此進行中之正當程序,
使用惡意的不當詞彙:
1F:推 mousepad :已去信通知Zuyi群組長處理並說明。114.42.91.97 10/04 13:23
2F:→ biup2 :所以哩? 那個限期是狗屎嗎?114.40.192.17 10/04 13:29
3F:→ biup2 :還是你要等到他十年後再回你?114.40.192.17 10/04 13:30
為本板不可能容許之惡意言行。
原文劣退並永久水桶處分,
水桶部分以今日系統設定上限數字8872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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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91.97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114.42.91.97 (10/04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