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問題] 組規申訴與群組規衝突
時間Thu Sep 12 18:15:09 2013
一、
#1FeFSXvP (SYSOP)
即日起針對本站板務部群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第二章第七條小組長任免權部分予以變動。
現行條文:
(7)小組長任免權:
群組長有任命該群組小組長之權力,而該小組長必須為該小組內的板主,並且
有針對不適任之小組長免職之權力,然須經過一定之免職程序進行免職。
修訂為
(7)小組長任免權:
群組長有任命該群組小組長之權力,並得針對不適任之小組長予以免職。
但須經過一定之程序後,方得予以任命或免職之。
小組長之任命原則上應以該小組內的現任板主為優先人選,但群組另有規定者,
從其規定。
本條規定溯及既往。
站長 okcool 公告只修訂第二章第七條 [小組長任免權],不知道您所提出的修訂版本,
[群組申訴審查判決權] 是指哪一篇文章,若是指 2005 年的舊版本站規,那群組就不
知道從何而來的「新站規」?
二、最新版本的申訴制度站規應為 2010 年的版本。
#1CLXxDNX (SYSOP)
各位使用者好:
為了精簡申訴程序、提升管理效率,
本站調整了板務相關的申訴流程如下:
板主 > 小組長 > 群組長 > 板務站長
可申訴到小組長層級的申訴: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
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請參考
2. 制定板規權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3. 看板隱板權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
小組長代為處理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外的申訴案小組長得不受理
可申訴到群組長層級的申訴:
對下列小組長行使的權力
有異議者可向群組長申訴
1. 開板權 請參考
2. 組規制定權
#1348X47Q (SYSOP) [ptt.cc]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3. 板主任免權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5. 看板監督權
申訴案所負責小組長需要迴避時
群組長代為處理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以外的申訴案群組長得不受理
看板文章管理權 的認定,無論是劣退或水桶案,若群組認定非特殊事由,依站規
可不予受理。
看板文章管理權 的申訴,均只至小組長層級。
若是發生於組務板的違規案,因執行者為小組長,屬特殊事由,可再上訴。
三、
L_TalkandCha 小組的組規,為前小組長 DreamYeh 所訂定,沿用至今。
組務未察 申訴制度 規範已與站規牴觸,牴觸則無效,有所疏失,
組務會再擇期修訂相關小組的組規。
※ 引述《ufo15526368 (湯姆熊克魯斯)》之銘言:
: 我想問站方個問題
: 組規 站規兩者都是新修訂的 都是認為群組長應受理不服小組長宣判案
: 最新版站規 群組長2012年修訂權力義務(sysop--okcool公告)
: 2012年05月新修訂之群組長職責明定
: (2)群組申訴審查判決權:
: 群組長擁有審查該群組不服小組長判決或迴避之組長案之審查判決權
: 我的問題如下
: 1.依照組規不服小組長宣判(版主劣退案) 依照組規可上訴about_life
: 但是到about_life 卻又用陳舊的sysop (2005年) 又說劣文只到小組長
: 那這樣不是很矛盾?
: [公告] L_TalkandCha (啃瓜子聊天) 組 組規 2012年以後訂定
: 第十二條:[判決結果]
: 各項申請案件,於判決結果發表後,給予鎖文處理。兩造皆
: 不得再繼續針對原案件爭論不休,將給予刪除或劣退處分。
: 若當事人勝訴,則請板主對於當事人之水桶予以解除,劣文
: 則予以還原。然若板主對於小組長判決不服,可繼續上訴到
: About_Life板處理。
:
: 若該板被告板主已離職,將提請其餘板主進行以上作業。
: 當事人無論因各種原因案件被駁回(如不符申訴基本規定、
: 明顯違規),皆不准對該案件繼續提出申訴,請繼續上訴到
: About_Life板處理。
: 然後去about_life申訴
: 群組長又告知
: 然劣退案依2005年 #13eKiG_T (SYSOP) [公告] 劣文新規範,僅上訴至
: 小組長層級。
: 2.劣文上訴案(處理先例)
: 這規定是2005年
: 但組規與站規都是最新版的
: 其中組規規定不服小組長宣判案就往上申訴
: 站規規定群組長的權力義務
: 其中一項就是受理不服小組長宣判的上訴案
: 那為何還受制於2005年非常陳舊的sysop劣文新規範公告?
: 這樣後面新版的規定不都抵觸此規範公告?
: 所以劣文只有ㄧ級一審? 小組長定讞 那為何又組規規定可以上訴至about_life???
: 作者 okcool (Strawberry Love) 看板 SYSOP
: 標題 [公告] 劣文新規範
: 時間 Thu Dec 15 18:56:02 2005
: ───────────────────────────────────────
: 1.劣文開放申訴,但僅能上訴至小組長層級(若該組無小組長則由群組長代理)
: 3.那另外請問
: 如果版主跟小組長沒有依照平等原則(審判程序正義)
: 相同事務作相同審判
: 要如何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轉錄者: ufo15526368 (59.104.179.30), 時間: 09/12/2013 15:45:21
: ※ 編輯: ufo15526368 來自: 59.104.179.30 (09/12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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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33.105
1F:推 FinalAce :那如果申訴理由是"看板監督權"呢? 36.224.28.207 09/18 10:30
2F:→ FinalAce :"對看板文章管理權的申訴案裁決" 36.224.28.207 09/18 10:31
3F:→ FinalAce :應該屬於看板監督權吧?假設有某個小 36.224.28.207 09/18 10:31
4F:→ FinalAce :組長刻意縱容或是包庇某個板主,不可 36.224.28.207 09/18 10:31
5F:→ FinalAce :能放任板主胡作非為沒得上訴,這時是 36.224.28.207 09/18 10:31
6F:→ FinalAce :小組長未盡監督之責,是不是可以上訴 36.224.28.207 09/18 10:32
7F:→ FinalAce :組務依據小組長的看板監督權為由? 36.224.28.207 09/18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