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申訴] 不服GeminiMan組長懲處標準不一
時間Wed Jul 31 01:57:28 2013
裁定:
1. G群組長裁定為「非人身攻擊」為精確且適當的判決,
本案以群組長的裁定為最終裁定。
2. 該組務板確有關於情緒化發言之限制,
但何種發言內容達到板規所謂「過度情緒化」、「純情緒化」程度,
自應由群組長裁量認定。
3. 組務板性質與一般討論看板完全不同,
群組長自有依照不同案件脈絡裁量調節發言尺度之權,
並視情況在盡可能保障使用者對公共事務的評論不受干擾的情況下、兼顧討論秩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92.74
1F:推 cobras0321:QQ 08/01 12:33
2F:推 musoutensei:可否請站長「精確」論證群組長標準是否一致 那才是我 08/02 20:02
3F:→ musoutensei:申訴重點不是嗎?我依板規檢舉,自是本人權利,憑什麼 08/02 20:04
4F:推 musoutensei:說我哪根蔥哪根蒜?我感到受辱受害,怎會關我「屁」? 08/02 20:07
5F:→ musoutensei:尤其boyo也做過板主,曾身為管理職,難道不該更以身作 08/02 20:08
6F:推 musoutensei:則而接受更嚴格的標準檢驗?那其他受罰板友情何以堪? 08/02 20:11
7F:推 musoutensei:我的申訴脈絡從來舉證詳實、依法據理,反倒是板主拒不 08/02 20:29
8F:→ musoutensei:正面回應還惡言相向,我不懂為何非相關人等對我的發言 08/02 20:31
9F:→ musoutensei:尺度就能因此延展擴充到情緒化人身攻擊的區段 很奇怪 08/02 20:34
10F:→ bbbing:第二項就夠了,由群組長裁定即可,阿分再努力點 08/03 11:58
11F:→ mousepad:唔?musoutensei君沒有看裁定的第3項嗎? 08/03 12:50
12F:推 musoutensei:唔?mousepad君沒有看我申辯的倒數3行嗎? 08/03 19:50
13F:推 musoutensei:什麼都由群組長裁定即可,那設這個板做什麼? 08/03 19:54
14F:推 musoutensei: bbbing再努力點 08/03 19:56
15F:推 musoutensei:若我先嗆人 別人順此脈絡反嗆我 那我認了 問題就不是! 08/03 19:58
16F:→ mousepad:噢。 08/04 12:22
17F:→ bbbing:阿分超努力的,我只能乖乖存錢食自己 08/04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