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申訴] 不服小組長暨群組長GeminiMan 裁定
時間Mon Jul 22 01:19:46 2013
裁定:
1. 本案已受至少一次向上申訴原則保障,
且審視該板管理,平常對類似用字確實均採取嚴格管制,
因此原案內容沒有再行審理必要。
2. 群組長日後處理類似申訴應注意處:
群組長處理過程中列舉「幹」字兩種解釋,
但若檢視前後文,
則原句「我想測一個字 幹」則必然有「只是要測『幹』這個字」的解釋空間,
意即,對使用者發言的認定應盡可能將對使用者的保障最大化為原則。
而是否符合板規所欲規範者,
則應進一步通盤考量其日常言行、或該板平常的執法尺度。
當然,如果申訴過程中,申訴者有「我申訴甘你屁事喔」語,
也可以列入其日常言行考慮,
以評估申訴者是否有以刻意踩線為樂的可能。
3. 板主若欲以高標準避免該板出現可能有不雅意涵文字,
請考量直接在板規中規定徵求測(一個)字或其他類似徵求行為時,
不得使用可能有不雅文意之文字,
以避免使用者有以刻意踩線為樂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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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86.154
補充文字、刪修贅字
※ 編輯: mousepad 來自: 220.136.186.154 (07/22 10:33)
1F:推 GeminiMan:轉知 Wanted 板主群。 07/23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