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lrecon (狗狗)
標題Fw: [申訴] MobileComm 板規抵觸站規
時間Sat May 25 22:23:49 2013
※ [本文轉錄自 karlrecon 信箱]
作者: LoLoLuan (若無其事) 看板: Sub_DigiTech
標題: Re: [申訴] MobileComm 板規抵觸站規
時間: Fri May 3 18:58:13 2013
1.站規規定須有建議空間,此事已與板主溝通中,還請使用者耐心等候。
2.申訴者以前述理由要求放出水桶,兩者間並無任何關連,板主有權維持板面秩序
,處理標準只要有一致性無針對特定使用者就沒有問題,再者申訴者並非被
水桶的人,所以這部分申訴不受裡。
LoLoL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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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0.60
1F:推 karlrecon:組長你好,關於第一部分,站規有規定,板規抵觸者無效: 05/03 20:55
3F:→ karlrecon:組組規3-1.7條,應加重處罰,怎麼會僅用溝通處理? 05/03 20:56
4F:→ karlrecon:不然違反板規之板友是否也應請先溝通再判斷是否水桶呢? 05/03 20:57
5F:→ karlrecon:至少也請板主給個時間底限要求修正,感謝。 05/03 21:00
6F:→ karlrecon:第二部分,基於抵觸無效之事實及板主有維持判決公平之義 05/03 21:01
7F:→ karlrecon:務,對於明顯無效之判決個人認為應積極主動處理,而非採 05/03 21:02
8F:→ karlrecon:告訴乃論的心態,何況該板板主應知悉站規細節,卻仍觸犯 05/03 21:03
9F:→ karlrecon:站規,若是這樣是否應視為該板主逾權水桶板友,請處理。 05/03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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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karlrecon (1.164.101.127), 時間: 05/25/2013 22: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