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II (穿飛鼠褲ㄉ阿宅)
看板BoardCourt
標題[申訴] 不服mobilesales版,板主URMARS不當判決
時間Thu Nov 1 03:16:51 2012
請選擇申訴類別:
沒選擇不受理
3. 小組長任免權
群組長有任命該群組小組長之權力,而該小組長必須為該小組內的板主,並且
有針對不適任之小組長免職之權力,然須經過一定之免職程序進行免職。
申訴人:junii
申訴之群組長:mobilesales版,板主URMARS
申訴事由: 不服版主的判決,為買低賣高業務文,將其水桶一年...
版主的回覆:
您好
在半個月內
您總共有這幾篇文章
總共賣了3台手機
其中也一邊徵機一邊賣機
買低賣高
這都已經違反板規
以業務文論
000249 10/12 junII [賣/高雄/面交] Note2 16G 銀灰色 含早鳥
000248 10/14 junII [賣/高雄/面交] Note2 16G銀灰色 (已售出)
000247 10/18 junII [徵/高雄/面交] 您續約中華 我拿note2 已徵到謝謝
000246 10/20 junII [徵/高雄/面交] S2一台(已徵到)
000245 10/22 junII [徵/高雄/面交] 您NP或新辦到台哥大我拿note2 32G
000244 10/24 junII [賣/高雄/皆可] S3 16g 白色全新未拆
000243 10/25 junII [徵/高雄/面交]您新辦或NP台哥大 我拿NOTE2 32g
000242 10/26 junII [賣/高雄/皆可]SAMSUNG S3 16g(已售出)
000241 10/26 junII [賣/高雄/全省] S3 原廠電池+原廠座充
000240 10/27 junII [賣/高雄/面交] note2 16g 白色極新(已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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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號賣出的第一台銀灰色,是因為想換白色固售出,
而且這台是自己在通訊行買的,並非在板上徵求到的,哪來的買低?
到了10/18徵了一台16g的白色,之後覺得容量不夠於10/22.25再次徵求32g的,
最後沒徵到還是自己去辦門號購買…
10/27最後有了32g,再把原本使用的16g賣掉,所以我徵32g的賣掉16g這樣不行嗎?
徵的手機跟賣的手機根本不是同一台看容量也知道,
這樣說我買低賣高有營利行為...被水桶了一年
違反版規一個月內賣超過2支手機,這是我的疏忽 可處以我1個月水桶
這個月賣了3支手機,其中2支是自己購買的,並不是在版上徵求的,
並沒有徵一台賣一台,試問手機容量不夠用,不能換嗎?這樣就被桶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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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52.147
1F:→ chingfen:申訴板主請至組務板Sub_DigiTech。 11/01 13:36
2F:推 ganbaday:你跳了兩層... 11/01 19:42
3F:→ junII:好的 謝謝回答 11/02 18:24